张家口市启动农村低保分类施保改革试点
为确保全市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工作有效衔接,实现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困难群众进行兜底保障,张家口市民政局以构建“为民、公正、和谐、高效”民政为出发点,今年5月—10月,在张北县开展了以“分类施保、按户施保”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低保改革试点工作。目前,改革试点工作已完成并取得良好成效。
张家口市兜底脱贫任务艰巨。2015年底全市还有农村贫困人口45.29万人,其中33.5万人属于民政部门低保等政策救助范围。目前,全市救助的农村低保五保对象为45.5万人,其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约为32万人,占救助对象的70%以上,兜底脱贫任务艰巨繁重。针对该市农村低保普遍存在保人不保户(没有对贫困家庭全部成员进行保障)、平均发放低保金,难以实现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进行兜底保障的问题。经该市政府同意,在张北县进行农村低保分类施保改革试点工作,依据低保对象劳动能力、身体状况等实际情况,实施分类、分档发放低保金改革试点。
为开展好农村低保改革试点工作,该市民政局制订了农村低保改革试点指导意见。张北县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统筹谋划,分步实施,制定了详细的试点工作方案,并在全县推广实施,实现了精准救助和兜底脱贫。
一、建立顺畅的联动核查机制。张北县民政局联合各乡镇利用3个月的时间对全县建档立卡户和在册低保对象进行了详细的摸底调查,准确掌握贫困家庭的真实情况,然后根据摸底情况进行按户施保和分类保障。同时,张北县成立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核查机制,财政、民政、社保、审计、房产、车管所等部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共同完成申请对象的家庭财产信息核查,确保不出现错保问题,实现了按照每个家庭的具体情况进行精准救助。
二、因人而异,按户施保。在准确掌握享保家庭基本状况的情况下,把主要家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但只有一人享保的,将其他家庭主要成员全部纳入低保,实现“按户施保”兜底保障。
三、精准识别,分类施保。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没有其他经济收入来源的,实行全额保障,实现兜底脱贫。一是该县通过摸底调查,对在册低保对象中无自理能力,瘫痪在床没有经济来源,需要专人护理的特殊群体913人确定为A类,通过村民评议,张榜公示等程序给予每月240元全额保障。二是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对重病重残人员4473人,确定为B类,给予每月190元-210元的保障。三是对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家庭医疗费用较高,以及年龄超过80周岁的低保对象14887人,给予每月150元-170元保障。四是除以上三类人员外的保障人员给予每月按给150元保障标准。
据统计,张北县改革试点前有农村低保户31073户37582人,改革试点完成后低保人数为30753户37836人,每月低保金支出由559.88万元增长到576.65万元。农村低保改革工作的开展,提高了精准救助的水平,达到了按照困难群众的困难情况进行精准救助、分类保障的目的,让困难群众得到了更多实惠,享受到了兜底脱贫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