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创新举措推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
本报讯(记者张帆,通讯员张晓磊)今年以来,承德市科技部门从提升科技管理效率、创新科技工作方法角度出发,进行了大胆创新,推进了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的落实。
创新市级财政科技资金使用办法。承德市为经济欠发达地区,市本级财政科技经费有限,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财政科技资金管理办法,市科技局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承德市市级财政科技资金管理办法》,自2015年开始执行。《办法》对市级财政科技资金的支持方式进行了较大创新。根据项目承担单位性质和承担项目类别不同分别采用财政直接拨款补助、财政免息借款补助、奖励性后补助、贷款贴息补助和国家、省级项目配套补助等资金管理模式进行资金支持。其中财政免息借款补助方式一改传统的资金拨付为资金投资,即“拨改投”资助模式,大大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制度改革。2014年底,省政府发布了《河北省促进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办法》授予了高校、院所研发团队或成果完成人科技成果的使用权、经营权和处置权,且规定了高校、院所研发团队或成果完成人在河北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转让获得的收益,其所得不低于70%。市科技部门针对该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到承德师院、承德石油高专进行了专项调研,着力推动《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
着力支持激励政策实现突破。制定了《承德市“科技创新十佳”人才评选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了《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对认定为省级科技研发平台的单位予以奖励,通过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认定的单位可获得100万元的奖励资金。
启动科技成果奖励异地评审机制。2015年度承德市科学技术奖励实行限额推荐制度,由各县区科技部门和市直有关部门作为推荐单位,按照推荐单位择优推荐、市科技局进行形式审查的程序组织科学技术奖评审。承德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异地评审的方法,请秦皇岛市科技局聘请燕山大学、河北农业技术师范学院、秦皇岛市人民医院等单位正高级以上职称的19名专家,组成2015年度承德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评选出全市科技进步奖50项。3项科技成果获得河北省科技进步奖。
实行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批权下放。市地震局在今年7月底前,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行政审批权限全部下放至所有县区。市地震局主要负责对各县区在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重点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进行监管指导工作。与此同时,市地震局统一制定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批依据、审批程序、办理流程、审批时限等,进一步规范抗震设防行政审批行为,显著提高了审批效率与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