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中院制定党建工作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的指导意见》,深入推进全市法院党建和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秦皇岛中院制定下发《关于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系统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党的建设中心任务和司法工作大局,找准党建工作与法院科学发展的结合点,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推进人民法院司法事业科学发展。
《实施意见》要求,全市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最高法院关于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要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强化党建主体责任,突出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打造符合我市法院特色的党建活动载体,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
《实施意见》要求,要把思想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教育,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党员干警的思想素质。坚持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求实效,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建立全市法院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警先进典型库,深入开展学习重大先进典型和身边先进典型活动。通过主题党日、重温入党誓词、党章党规知识竞赛、参观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等活动,强化党员意识教育。有计划地安排党员干警审理重大案件、参与重大任务、到艰苦岗位轮岗任职,在经受考验中锤炼党性。
《实施意见》强调,全市法院要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把改革创新贯穿党建工作始终,通过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有效服务审判执行中心工作。坚持面向基层、贴近群众,大力推进服务型、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不断丰富党员服务群众的形式和内容,推动服务群众工作常态化。要以廉洁自律准则、审判工作纪律、法官职业道德、法官行为规范为重点内容,建立健全纪律作风教育常态化机制,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要找准本单位、本部门党建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将实际成效作为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创建本单位、本部门的特色党建活动载体,扎实推进党建工作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