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公告

09.08.2016  03:33

石家庄市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公告

1.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2.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3.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4.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5.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6.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7.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8.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9.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进行监督,如发现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请及时向组织反映。

市纪委举报电话:12388-1

市纪委举报网站: http://hebei.12388.gov.cn/shijiazhuangshi/

市委组织部举报电话:12380-2

市委组织部举报网站:
http://www.hebei.12380.gov.cn/webpages/jubaoxuzhi.jsf?id=sjz_zzb

市换届办纪律监督组通信地址:石家庄市普圆街2号

中共石家庄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举报受理室)

邮编:050021

石家庄市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