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
安全生产承诺制深化工作开展以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有关非煤矿山企业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较好地完成了省政府工作方案部署的前期工作任务,但也不同程度存在未按照承诺方案要求履行述职、承诺事项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为进一步推动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承诺制建设,有效促进各项承诺落实,现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非煤矿山企业要认真学习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深化安全生产承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办字〔2013〕140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对深化安全生产承诺制的理解和认识,切实把安全生产承诺制作为坚守“红线”、“底线”的有效手段,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平台和载体,真正把深化安全生产承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上,进一步促进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各非煤矿山企业、职能部门、车间班组要层层对照已签承诺书所明确的事项逐条落实,凡未落实的应制定详细的计划和保障措施,确保按期兑现落实。同时,各承诺单位要按照省政府方案要求,每半年对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自查自评,并作出阶段性工作小结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全面掌握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承诺兑现和阶段总结进展情况,对于今年上半年来仍未进行阶段小结的企业,一律要求其限期开展并督促兑现承诺事项。对于前一阶段隐患排查活动中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一并纳入兑现承诺的重要内容,其整改情况作为检查兑现时的必查项和首查项。
三、各非煤矿山企业应每半年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并向职工代表大会进行一次述职,每年年末要对承诺落实情况专题向当地安全监管部门进行述职。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落实承诺制述职工作的指导,对于上半年来仍未召开大会并述职的,要责成其限期补做述职工作。各县(市、区)级安全监管部门应有代表性的派员参加不同类型非煤矿山企业述职大会,设区市级安全监管部门应重点参加本地省属及以上非煤矿山企业的述职会议。
四、各地要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紧密结合近期国家安全总局和省局部署的一系列工作,对重点企业开展督导和执法检查活动。 一是 要对期限内仍未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组织述职的企业开展重点督导和执法检查。 二是 要把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开展以来,经中介机构排查确定存在各类安全隐患需要整改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作为重点,特别是涉及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及时采取措施、派专人盯办,督促企业认真整改到位。 三是 要对非煤矿山警示教育活动中未参加复训或复训成绩仍不合格的企业进行重点帮扶。 四是 加强基建期间的矿山和尾矿库检查、加大执法工作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运行等行为。 五是 继续把防硫化氢中毒、防井喷失控作为石油开采企业监管重点,务必督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五、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已承诺企业的服务意识,对不同类型的非煤矿山承诺单位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并落实奖励激励措施和办法等,使承诺制建设管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和规范化。要加大对企业的帮扶力度,在行政许可、日常隐患排查、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设备检测检验、标准化创建等方面出台相关便民措施,并积极提供指导和帮助。
六、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省政府方案要求,每半年对本地非煤矿山领域承诺制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及时发现先进典型、选树样板,并通过对比查摆不足。特别是宽城、遵化和武安市等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攻坚克难重点县,要以承诺制建设活动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攻坚克难目标要求,并将非煤矿山承诺制开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总结,总结情况及时向设区市和省安委办汇报。
请将此文转发到辖区内各非煤矿山企业。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