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县工商局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企业信息公示工作
07.05.2015 11:00
本文来源: 工商行政管理局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滦南县工商局结合实际,认真抓好企业年报、企业信息公示抽查等工作。截至目前,报送市场主体6055户,年报公示率43.24%;抽查企业18户,责令整改2户;检查诚信企业5户。
深入组织部署,强化监管职责。一是进一步细化明确相关操作措施,规范和统一全县企业年报公示工作;二是加强对企业年度报告报送和公示工作的行政指导,切实提高企业年报工作质量。
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开展业务辅导培训、行业组织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组织集中宣传活动,引导企业加快年报公示步伐,扩大年报的社会知悉度和参与度。
优化服务效能,做好指导帮扶。一是电话通知,安排专人负责通知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时进行年报,并解答来电咨询;二是上门服务,执法人员严格网格化监管责任,上门提醒经营者按时年报,指导其学习网络报送流程。
严格企业信息抽查,确保规范运行。一是内外网结合检查,首先通过内网查询企业基本信息、变更信息,再同外网即时信息进行比对;二是进行实地核查,以分局为责任单位,安排2名以上工作人员到企业进行实地检查,填写《企业公示信息实地检查记录表》并由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
创新工作思路,建立新型监管机制。一是结合企业登记注册和日常监管,促进企业及时履行年报公示义务;二是把建立监管制度与促进企业年报工作同步开展,有效督促企业重视信用。(赵春晖)
本文来源: 工商行政管理局
07.05.2015 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