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居民生活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分级用量方案价格听证会召开

20.03.2015  18:43

 

 

 

 

3月20日上午,石家庄市区居民生活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分级用量听证会在国宾大酒店召开。25名听证会参加人充分表达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对市区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分级用量的政策性、科学性、合理性进行了充分论证。

国家和省对实施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有明确要求,确定了居民用水价格级差为1:1.5:3,规定阶梯水价用量分三级,第一阶梯水量基数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原则上按居民家庭每户月用水量不超过10立方米确定;第二阶梯水量基数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水需求,原则上按居民家庭每户月用水量不超过15立方米确定;第三阶梯为超出第二阶梯的部分。

居民用气价格级差为1:1.2:1.5,规定第一档用气量,按覆盖80%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第二档用气量,按覆盖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气需求;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部分。

这次省会市区居民用基础水价和气价(现行价格)不调整。按听证方案,实行阶梯水价后,不加价的范围能覆盖89%左右的用户,第二档水量能覆盖近97%的用户;实行阶梯气价后,不加价的范围约能覆盖91-95%(两个方案)的用户,第二档能覆盖近97%的用户。

阶梯水价分级用量方案一中,户年用量第一、二、三阶梯分别为120立方米以内、120-168立方米及168立方米以上;在方案二中,户年用水量第一、二、三阶梯分别为120立方米以内、120-180立方米及180立方米以上。

阶梯气价分级用量方案一中,居民用户年用气量第一、二、三阶梯分别为240立方米以内、240-480立方米及480立方米以上,用燃气壁挂炉独立采暖用户第一、二、三阶梯分别为300立方米以内、300-1000立方米及1000立方米以上;在方案二中,居民用户年用气量第一、二、三阶梯分别为300立方米以内、300-480立方米及480立方米以上,用燃气壁挂炉独立采暖用户同方案一。

听证会上,25名听证会参加人就阶梯水价、气价分级用量方案阐明了各自的观点和意见。多数参加人认为,市物价局提出的方案符合国家政策和石家庄市区的实际,政策性、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较强。针对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分级用量方案,19名听证参加人赞同方案一,6名参加人赞同方案二;针对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分级用量方案,20名听证参加人赞同方案一,5名参加人赞同方案二。建立居民生活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是国家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任务,也是节约资源的迫切需要,更是保障我市生态环境优化的迫切需要,对提高居民节约意识,引导节约用水用气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参加人对水表出户改造、用燃气壁挂炉独立采暖用户的用量、多人口家庭确定、特困家庭优惠政策、供水供气建设和服务、管理机制、价格体系、阶梯价格政策的逐步完善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市物价局表示将在认真研究听证会参加人和征询的意见建议基础上,对市区居民生活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分级用量方案进一步完善,对方案以外的建议进行认真梳理汇总,转达有关部门研究。市区居民生活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分级用量的最终方案,待研究报批后,公布执行。

 

编辑: 双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