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管理办法今年出台 明确持有人权利义务

31.07.2014  12:02

    导读:昨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开始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其中,除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外,还进一步调整了户口迁移政策,按照不同的人口规模来划分并确定各类城市的落户政策。

    此外,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等多个方面也成为《意见》的亮点。

    解读

    按城市行政级别难以反映人口情况

    昨日,据公安部网站消息,公安部副部长黄明表示,本次户籍制度改革没有简单以城市行政级别来确定落户政策,主要由于城市行政级别难以真实反映当前我国各类城市的人口实际情况。据他透露,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正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新的城市类别划分标准。

    黄明指出,按照人口规模来确定各类城市落户政策,不与城市行政级别直接挂钩,不仅符合各地实际,而且也有利于各地因地制宜地确定落户政策,有利于引导人口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有序落户。“比如,相同行政级别的城市人口规模差异较大,同样是地级市,有的人口超过800万,有的只有二三十万。同样行政级别的城市,地域、环境等综合承载能力差别也很大,有的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有的已经很紧张。

    黄明披露,中小城市和小城镇集聚产业和人口不足,潜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特大城市和部分大城市人口压力偏大。“因此,需要兼顾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镇、东中西部地区的不同实际,根据人口规模和综合承载能力的不同情况,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

    黄明表示,“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就是基本没有门槛。只要群众有意愿,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哪怕是租房子,都可以落户。”与之相对的是,要严格控制特大城市的人口规模。“这个政策导向是非常明确的。目前一些特大城市尤其是千万人口以上的城市人口压力很大,已经消化不了,不能再扩大人口规模,增加新的负担。

     居住证管理办法》草案已形成

    据悉,公安部在总结各地做法、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已形成了《居住证管理办法》草案。据公安部网站消息,按照中央要求,《居住证管理办法》将于今年出台。

    黄明表示,建立居住证制度,是一个过渡性的制度安排,主要是为了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解决那些已经在城镇就业居住但未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在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公安部在总结各地做法、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居住证管理办法》草案。目前,由国务院法制办和公安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正组织广泛听取各地各部门的意见,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国务院审批。

    按照中央的要求,《居住证管理办法》今年将要出台。主要是明确居住证的功能定位,规范居住证申领条件、办理程序以及居住证持有人权利义务等基本内容。待《办法》出台后,由各地从本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已经探索实施这一制度的,要及时修订、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