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审计局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

12.08.2015  12:29

 


  为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制度,规范执法、标准执法,昌黎县审计局严格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结合审计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各类制度,形成科学合理、有机衔接的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制度。
  一是成立审计局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调动各类资源,发挥集体智慧,保障自由裁量权制度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与后续管理。
  二是对原有的《昌黎县审计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进行梳理评价,修订完善;同时建立了一系列的配套相关制度,包括:回避制度、说明理由制度、公开制度、重大裁量权集体讨论制度、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制度、执法责任制度、适时评估修订制度等,对行政处罚裁量权进行了全面的规范。
  三是依托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建设,对已完成的执法案件,开展执法案卷的复核检查工作,通过对比审核,规范行政处罚案件案卷;对正在进行的执法工作,切实融入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相关要求,公平、公正执法、规范执法,严格践行依法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