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对党的群团工作有哪些新要求?

10.07.2015  21:22

   编者按: 昨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文公开。《意见》是指导和推动党的群团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的指导文件,对加强和改进党对群团组织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发挥群团组织作用、推动群团组织改革创新提出了明确要求和一系列政策举措。

  就在几天前,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由党中央召开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在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到,“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改进提高、不能停滞不前。”为此,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为读者们梳理《意见》对党的群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党如何领导群团组织?

  ——群团组织实行分级管理 受同级党委和各自上级组织双重领导

  《意见》强调,各级党委要明确对群团工作的领导责任,健全组织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从上到下形成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群团组织实行分级管理、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的体制,工会、共青团、妇联受同级党委和各自上级组织双重领导。

  ——党委专职副书记分管 群团工作成效纳入党委领导班子考核

  《意见》指出,地方党委要建立和完善研究决定群团工作重大事项制度。党委在每届任期内应该召开专门的群团工作会议;党委常委会应该定期听取各群团组织工作汇报,每年都要专题研究群团工作。一般由党委专职副书记分管群团工作,具体分工根据实际确定。建立党委群团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建立党委群团工作考核制度,把群团工作成效作为考核党委领导班子和分管负责同志工作的重要内容。

  ——群团建设纳入党建工作部署

  《意见》要求,把群团建设纳入党建工作总体部署。完善党建带群建制度机制,把党建带群建作为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统筹基层党群组织工作资源配置和使用,基层党组织活动阵地、党员服务站点的规划建设应该考虑群团组织需要。制定群团组织推优办法,把群团组织推优作为产生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的方式之一。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的党建和群建工作要整体推进、共建互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