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对优良信用个人开通市场“绿色通道”

26.07.2017  09:11

  (记者吴新光)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要建立守信联合激励机制;使守信者在市场中获得更多机会和收益。

  《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发掘本地本行业的守信典型,通过“信用河北”网站和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对信用状况良好的行政相对人、诚信道德模范、优秀志愿者,行业协会商会推荐的诚信会员,以及新闻媒体挖掘的诚信主体等建立优良信用记录,在教育、就业、创业等领域制定实施支持和优惠政策。在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过程中,对诚信典型和连续3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实施“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对符合条件的行政相对人,除法律、法规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要求提供的材料外,部分申报材料暂时不齐备,其书面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的,应先行受理,加快办理进度。鼓励社会机构依法使用征信产品,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给予优惠和便利,使守信者在市场中获得更多机会和收益。

  《意见》提出,各地各部门要将恶意逃废债务、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网络欺诈、严重交通违法、不依法诚信纳税等严重失信个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对严重失信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在将企事业单位严重失信行为记入企事业单位信用记录的同时,记入并完善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有直接责任人员的个人信用记录,并归集推送至省共享平台,作为实施信用惩戒措施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