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68家村镇银行各项贷款余额逾115亿
我省(河北省)银行业监管部门主动适应新常态,引领全省村镇银行稳健经营,全力支持县域实体经济发展,成效显著。截至今年3月末,我省共组建村镇银行68家,其中开业62家、批筹6家。2015年新批筹2家,开业1家。我省村镇银行业务发展迅速,经营财务状况总体良好,资产负债规模呈稳定增长态势。同样是截至3月末,我省已开业村镇银行资产总额199.08亿元,各项存款余额142.39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15.32亿元;投向小微企业和农户的贷款占全部贷款的98.15%。我省村镇银行充分发挥体制机制优势,在满足“三农”多层次、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当地农户、农村经济组织和小微企业贷款难的问题。这是记者日前从河北银监局获悉的。
为充分发挥村镇银行的地域优势,促进村镇银行稳健运行,河北银监局提出立足县域、扎根农村,大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经营思路。倡导村镇银行以钉钉子精神培育微小客户,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要求村镇银行找准市场定位,创新金融产品、扎根乡村土地。端正村镇银行经营服务理念,引导村镇银行精耕细作,不盲目求大求强,找到适合自己的客户群体,支农助小扶微,始终围绕县域经济和实体经济做文章,以支持“三农”和小微为己任,稳扎稳打、步步为营。扬长避短,充分发挥机构小、链条短的优势,深入田间地头、深入小微企业,与当地农民和小微企业携手研究、共谋发展。引导村镇银行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同时,获得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促使村镇银行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截至2014年12月末,户均贷款余额在100万元以上的5家机构,贷款余额较年初都有明显下降,最突出的有一家村镇银行从户均416万元降到户均135万元,降幅达67%。
出实招,重引领,提高村镇银行的金融服务能力。为把支农支小的市场定位落实好,河北银监局出台了《关于规范村镇银行业务经营与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村镇银行发展方向,规定了业务范围和条件,量化了经营指标。《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各家机构不得将资金上存主发起行,提出“开业满两年的村镇银行存贷比不低于60%;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占比不低于80%”的信贷指导要求,引导贷款全部用于当地经济发展。与此同时,将支农指标与机构的监管评级相挂钩。设立农村金融服务单项要素评级指标,并将涉农信贷投放情况纳入其中,原则上村镇银行综合监管评级结果不得高出农村金融服务单项要素评级一个级次。引领村镇银行贷款向“三农”倾斜。此外,还要求村镇银行创新服务手段和服务方式,下设服务网点和机具设施,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把普惠金融真正落到实处。2014年新设立分支机构26家,全部分支机构达到42家;全年新增各类电子机具369台,全省村镇银行共计布设各类电子机具871台。
下一步,河北银监局将继续欢迎并积极支持有关金融机构和民间资本参与组建村镇银行,并推动现有村镇银行机构下延,努力构建和完善多层次的县域金融服务体系,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支撑。同时鼓励已有村镇银行适当降低发起行持股比例,相应提高民间资本占比。力争2015年新组建村镇银行15家,新设立村镇银行分支机构22家。(记者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