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22.03.2017  21:26
  近日,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意见》对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统筹整合审计资源,创新审计组织方式和技术方法,提高审计能力和效率,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更好服务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加快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提出了总体要求。

  《实施意见》强调,要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将所有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纳入审计监督范围,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方位、宽领域、多维度、立体式的审计监督全覆盖体系,实现审计领域、审计对象和审计时间过程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

  一是实现审计领域全覆盖。围绕财政资金使用和公共权力运行,实现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审计、社会保障资金审计以及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审计等领域全覆盖,逐步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全覆盖。

  二是实现审计对象全覆盖。将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范围的所有管理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和单位,以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纳入全覆盖范围,做到审计机关审计对象和部门内部审计对象全覆盖。

  三是实现审计时间过程全覆盖。积极推动由单一职务任期审计向应审职务任期审计转变,由事后审计向事前、事中全过程审计转变,实现对领导干部应审职务全任期、公共资金运行全过程、项目建设全流程的审计全覆盖。

  围绕审计全覆盖目标,《实施意见》对完善审计工作机制作出部署。

  一是建立预防机制。坚持防治并举、重在预防,推进审计关口前移,创新审计服务方式,对问题易发、高发的领域和岗位,强化重点预警预防措施,建立事前预防提醒机制、事中跟踪预警机制、事后警示告诫机制、重大项目建设全程介入机制、多方联动预警机制,充分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

  二是建立审计力量聚合和使用机制。加大审计资源整合力度,统筹运用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等资源,建立以审计机关为主导、主管部门自审为基础、社会审计为补充的审计全覆盖工作机制,实现各层级、各类别审计资源的科学配置和优势互补,避免重复审计,增强审计监督整体效能。

  三是建立在线审计机制。提升信息化环境下审计监督能力,积极推进以大数据为核心的审计信息化建设,加快建设全省审计数据中心和数据分析平台,全面推广数字化审计方式,大力发展基于信息技术的联网审计,强化审计网络信息安全,着力构建动态预警、主动预防的在线审计机制。

  四是建立审计结果运用机制。建立健全审计结果运用工作协调机制、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机制、审计结果公开机制。坚持审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律检查、追责问责相结合,强化审计结果在干部管理和综合考核中的运用,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实施意见》还对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阳光审计、严格责任落实、加大支持保障、严肃监督检查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实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