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法伴我一路成长
2017年,我如愿考入审计署太原特派办,成为了一名国家审计人。我拿出了准备已久的审计法,开始工作路上的第一次认真学习。我了解了审计机关的职责、权限、审计程序和法律责任,知道了作为审计人员要有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要保守秘密。我也听说了审计前辈们持续开展的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财政审计、金融审计等等,涉及面很广、层次很高,但那时的我并未真正参加审计工作,体会不到审计是怎样的过程,感受不到审计法的魅力。
2018年刚开始参加项目的时候,有一次给一个部门打电话,跟对方介绍了审计事项后索要资料,没想到对方态度强硬,以年底太忙拒绝配合。我第一次遇到这种场面,一时之间竟只觉得气愤但却不知如何反驳。后来项目组的一位副处长根据审计法,有理有据地给对方作了详细介绍,对方和颜悦色地表示,积极配合马上准备。那时我就感觉到,审计法就是审计人的底气与信心。
审计工作每天被数据包围,又要让数据说话。工作的起点就是拿到电子数据,然而有时就会有被审计单位以各种理由拒绝、拖延报送,或者拿到的数据质量不高,我为此十分头疼。2018年,党中央改革审计管理体制,新组建中央审计委员会,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担任主任,并在之后的中央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中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同本单位本系统履行职责相关的资料和电子数据,这为我们获取数据提供了“尚方宝剑”。
2021年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审计法的决定。新修订的审计法提出了要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要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这使得审计机关的政治属性更加明显;审计法完善了审计监督职责,健全了审计整改机制,使得审计监督更加具有独立性和公信力,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审计法还在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方面提出新要求,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审计队伍,进一步明确做一名合格审计人的标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这既是对审计权力的规范,又是对审计人员的保护与约束,让审计人增强底气的同时,又心存敬畏。
而这次审计法修订最让我感到兴奋和自豪的是赋予审计机关履行职责必需的权限。修订后的审计法适应科技革命和信息化浪潮的趋势,明确规定“审计机关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审计机关的规定提供财务、会计资料以及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业务、管理等资料,包括电子数据和有关文档”“审计机关对取得的电子数据等资料进行综合分析,需要向被审计单位核实有关情况的,被审计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国家政务信息系统和数据共享平台应当按照规定向审计机关开放”“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等等,对新时代审计人来说具有重要意义,这解决了数据获取的困难,为实现信息化审计提供了有力保障。
参加工作的短短4年时间内,党中央作出了改革审计管理体制的重大决策部署,组建了中央审计委员会,加强了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审计法进行了修订,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以及近几年审计工作取得的成果转化为法律规定,将改革成果法治化,强化了审计监督手段,增强了审计监督的独立性和公信力,更好保障了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体现出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和人民群众的殷殷期盼。这是党和国家对审计工作的期待与要求,是我们依法审计的基石。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作为青年审计干部,我要脚踏实地,树牢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书写对审计事业不变的热爱和执着,不负党意,不负民托。(刘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