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超生款"审计报告:7县截留3749万元

30.07.2014  11:33

  据新华社电地方标准不一、弹性空间大、未下达征收决定书即收社会抚养费、未完成考核任务借款垫付……广东29日公布关于该省24.52亿元社会抚养费的最新审计报告,再次暴露社会抚养费征收中的“怪现象”。

  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说:“解决糊涂账问题,相关部门应将信息公开常态化,像晒‘三公’一样晒出账本。

  数据:个人账户管理1653万超生款

  29日,广东审计厅审计长蓝佛安向该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审计结果:对全省22个县(市、区,以下统称县)2012至2013年度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22个县2012至2013年共征收社会抚养费24.52亿元。

  有5个县出台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规定中部分条款内容与中央和省有关规定不符;22个县均未制定核实高收入人群实际收入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办法;7个县截留社会抚养费3749.3万元;有2个县9个征收单位使用工作人员个人账户管理社会抚养费1653.4万元。

  一直关注社会抚养费问题的韩志鹏向记者提供了一个案例:2012年12月广东省卫计委公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度广东全省社会抚养费征收总金额为14.56亿元。2013年底,广东省财政厅在给韩志鹏的有关信息公开的答复却显示,这一数字为26.13亿元。两者相差11.57亿元。韩志鹏说,两个权威部门数据“打架”,正反映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和管理一直混乱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