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郧西县审计局实施审计监督六个全覆盖 助力“三大攻坚战”

12.04.2018  13:34

  3月19日,审计署审计长胡泽君在2018年全国两会“部长通道”上表示,各级审计机关要努力推进审计全覆盖,在“三大攻坚战”中积极发挥审计的作用。湖北省郧西县审计局迅速行动,及时传达胡审计长的指示精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一江两河”三大流域片区开发为重点,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统筹抓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强生态、惠民生、防风险“六大任务”,积极主动将审计工作融入全县社会经济事业发展大局,践行新理念,超前谋划,有效整合审计资源,紧扣“三大攻坚战”,全面实施审计监督六个全覆盖,为加快“五美郧西”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保驾护航。

  一、实施扶贫资金监督全覆盖。重点对18个乡镇(场、区)286个村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资金到位和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看扶贫资金拨付是否存在不及时、大量资金长时间滞留和资金使用效益发挥不高等情况;对重点扶贫项目审批建设的全过程进行审查,规范工程建设基本程序,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促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政策在基层落地生根,确保贫困户按期脱贫、贫困村如期出列。

  二、实施财政预算执行监督全覆盖。一是对全县18个乡镇(场、区)和县直10个重点部门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开展定期审计,强化本级财政全口径预算的有效落实。二是对被审计单位的财产物资管理有无领用手续,制度是否健全、预算外资金收支和专项资金收支是否合理、收入数额是否真实、渠道是否正当、单位的资金和支出数额是否合乎财经制度的规定要求及有无任意增减项目或超支标准的项目等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检查。三是以推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和加大预算刚性约束,促进部门预算规范管理为目标,采取“专人采集、集中分析、分组核查、系统研究”的财政大数据审计方法,对全县125个部门预算单位数据进行采集、转换、分析。以财政资金运行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为主线,重点关注财税体制运行、财税政策执行、政府预算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政府债务管理,从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专项转移支付、部门单位预算等方面推进财政资金审计全覆盖。

  三、实施国有企业和政府融资平台监督全覆盖。组织对全县40家国有企业及12个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资产、负债、损益及国有资产清算情况进行“盘点式”审计,进一步摸清融资平台经营性债务、财政中长期支出责任等规模和底数,严格控制增量,逐步消化存量,促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和提质增效,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四、实施乡镇债务监督全覆盖。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和《郧西县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实施方案》等要求,进一步摸清乡镇政府债务管理体系,形成债务的基本情况及动向、趋势。通过审计,进一步规范乡镇政府债务管理,使其逐步法制化。进一步规范政府负债行为,完善机制,加强债务风险管理和控制,促使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特别是对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浪费的要严厉追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五、实施党政首脑机关监督全覆盖。今年来,郧西县委、县政府以上率下,身体力行,要求全面推进落实审计监督全覆盖,积极主动接受审计监督,自觉要求将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等8家领导机关纳入审计全覆盖监督范围,以全面摸清各自单位在部门预算执行、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部门其他收入、“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及执行相关财经制度情况。通过审计体检,促使履职尽责更加有力、权力运行更加规范化、执行财经法纪的行为更加自觉、内控制度更加健全和完善。同时也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关心与爱护,也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现实需要。

  六、实施经济责任监督全覆盖。该县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经历了试点过渡、积极探索、稳步推进三个发展阶段,在加强政风行风和廉政建设,突出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上的监督上较好地履行了审计职责,积极了服务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一是创新经济责任“轮审制”审计管理模式,促使权力监督无盲区。突出对资金量大、有资金管理分配权的单位及执纪执法部门的审计监督,年度审计计划根据工作实际突出“五必审”,即离任的必审、在同一岗位任职3年以上的必审、接近退休年龄的必审、部门有重大投资项目的必审、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必审,及时发现和矫正领导干部经济履职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使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及早规范经济行为,增强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效性。二是创新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制度,促进权力对接无漏洞。根据审计建议,县委、县政府出台了《科级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交接的主要事项有:单位财务资金收支、债权债务、固定资产、经济合同、建设投资及尚未进行财务核算事项等,并在纪委、组织、审计部门的鉴证下现场办理离任交接手续。截至目前,已有80余名离任领导干部书面办理了离任经济事项交接手续,此举得到上级审计机关及社会各界的一致肯定,在全省属首创,既缓冲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压力,又增强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履行经济职责的责任意识。三是创新乡镇村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双审制”,扩大审计覆盖面。每年在开展乡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时,对乡镇重点村组实行乡镇村“双审制”,即在开展乡镇经济责任审计时,同时附带1至2个项目多、资金量大的重点村主职干部同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实行乡镇村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同时进点、同时审计、同时报告,以乡镇带村,同步审计,使资金使用和效果审计与乡镇重点工作开展落实情况互为印证,实现乡镇村级之间财务监管有机结合。乡镇村“双审制”的实施,不仅节约了双方人力和时间,也多层次、多方位地拓宽了经济责任审计领域,有效规范了村级财务管理,维护了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杨金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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