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审计局“四个推进” 促进改革深化发展

24.07.2014  10:52

 

        一是推进审计案件移送工作。加强对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和经济案件线索的查处,提高审计案件线索意识,积极发挥审计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疑点和问题,一查到底。对审计发现的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配合他们进行案件调查,发挥审计在查处严重违纪违规和惩治犯罪方面的作用,确保改革深入进行。
        二是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审计监督工作。制定了出台了《关于加强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的实施意见》,带头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贯彻落实情况,不断加大对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的审计力度,充分发挥审计反腐“尖兵”和“利剑”功能。
        三是推进审计建议工作。针对审计了解的情况,发现的问题,特别是与改革相关的问题,积极进行综合分析,弄清原因,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使上级机关了解改革情况,掌握改革进程中存在的问题,为上级机关推进和完善改革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使被审计单位重视存在的问题,提供解决问题的路径和办法,清除阻碍改革的因素。
        四是推进审计整改工作。积极推动健全党委重视、人大监督、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的审计整改工作体制机制,加大审计整改工作督办、报告、通报、责任追究的力度,实现审计整改率大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