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审计厅加大扶贫审计监督力度 为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

13.05.2016  12:03

 

            为确保各项扶贫政策、资金和项目落实到位,切实发挥审计保障和监督作用,为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近日,海南省审计厅印发了《为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发挥审计保障职能的意见》。

          《意见》指出,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战略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把扶贫攻坚工作作为审计机关的重点任务,加大扶贫开发审计监督力度,主动作为,为脱贫攻坚任务的圆满完成提供审计保障。

          《意见》明确,要重点关注扶贫开发工作主管部门和责任主体的职责履行情况。以扶贫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部门、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单位为重点,跟踪扶贫政策的落实执行情况,特别是政策措施实施的持续效果。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与稳增长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合起来,并作为稳增长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的重点,统筹安排、科学实施、有机结合,增强审计综合成效。把扶贫开发工作落实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把任期内地区扶贫情况和各项脱贫指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重要依据。

          《意见》强调,要围绕海南“扶贫十项工程”,关注特色产业、乡村旅游、电子商务、劳务输出、教育和文化建设、卫生健康、科技人才引领、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移民生态补偿和社会保障兜底等各类资金和项目,抓住政策落实、资金保障、简政放权、项目落地等,监督检查扶贫政策、资金、项目落实及效益情况,揭露和纠正脱贫攻坚工作中危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成因,从体制机制层面提出有价值、高质量的审计建议,促进扶贫资金规范管理,完善扶贫各项制度,提高扶贫效益,推动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部署落实到位。

          《意见》要求,各级审计机关在审计中要严格遵循宪法和基本法律法规,以是否符合中央决定精神和重大改革方向作为审计定性判断的标准,具体衡量实际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促进建立“容错机制”,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顺利开展。要把扶贫审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凡是在扶贫审计工作中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造成国家和群众利益出现严重损害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审计人员的责任。(钟宇靖 、何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