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厅关于做好2016年调研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民族宗教局,厅机关各处室:
调查研究是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全面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的基础和长期工作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也是民族宗教工作抢抓机遇、奋发作为、创新突破的关键之年,做好调研工作意义重大。根据厅领导指示和省厅《2016年工作要点》,现就做好2016年调研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请各地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机关各处室结合实际,对照“2016年调研参考题目”(附后),系统梳理“十二五”以来民族宗教工作的实践经验,准确把握特点规律,认真研究形势任务,及时确定调研题目。通过广泛动员部署,加大力量投入,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按时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为各级领导决策部署、推动全省民族宗教工作上水平提供理论支撑。年终省厅将组织综合评议,对优秀调研报告承担单位(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和经费支持。自行选定其他调研题目要及时报厅办公室备案。
二、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要把做好调研工作作为全面掌握情况,系统学习民族宗教工作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能力、本领的实践过程。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搞好服务保障,确保调研工作顺利进行。
(二)保证质量。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好第一手资料,并通过分析、研究、提炼,找准问题症结,梳理思路对策,升华实践积累,提出能上升为政策法规层面或化为有效举措的意见、建议。
(三)按时报送。全部调研报告要在11月底前完成,以市为单位报省厅办公室,报送格式另行通知。
河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厅
2016年2月15日
联系人:郭红军 电话:0311—87904030 13503211577
附件: 2016年调研参考题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