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县委书记宋存汉主持召开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

01.09.2017  00:02

8月30日,县委书记、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宋存汉主持召开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近期中央和省委、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化改革主体责任促进改革工作落实的意见(试行)》。听取了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和基层基础工作改革情况、全县房地产专项整治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灵寿县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灵寿县强力推进“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宋存汉表示,今年上半年,在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对改革工作认识不断深化,推出了一批可借鉴、可学习、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措施和亮点,在全市改革工作考核评价中取得了较好名次。

宋存汉指出,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大家也要清醒认识到,我县改革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改革工作在各级各部门推进还不平衡,有的改革亮点很多、成绩很多,有的则停滞不前,进展缓慢,没有形成亮点纷呈的改革局面。二是改革意识还不强,在推动灵寿经济社会发展中,有的没有将改革的思维和意识放在重要位置,导致了改革工作的力度、措施和成效大打折扣。第三是改革的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有的党委党组对改革的主体责任认识不清,重视不够。他要求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每名同志,都要把改革的主体责任担负起来,树立改革意识,摒弃守旧思想,全力推进我县深化改革工作取得新突破。

宋存汉要求各乡镇、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真刀真枪、大刀阔斧地推出一批具有重大牵引、具有全局影响力,能够激发发展活力,提升群众获得感的改革举措,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要有机遇意识,紧迫意识,抢抓当前深化改革的历史机遇,在工作中激发比学赶超的精神状态,强力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的改革精神落地见效,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美丽幸福新灵寿注入改革动力。

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县领导出席会议,县委改革办、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