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安委办部署新《安法》宣贯暨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宣讲活动第三、四层面督导和总结工作

20.11.2015  13:03
  日前,秦皇岛市安委办专门做出部署,要求各级全面做好第三层面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内部宣讲和第四层面企事业单位内部宣讲活动督导和总结工作。
  全市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暨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宣讲活动开展以来,第一层面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宣讲和第二层面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人员集中宣讲活动,在各县(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已圆满结束,在全市范围内营造了学《安法》、用《安法》、执行《安法》的浓厚氛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切实做好第三、四层面督导和总结工作,市安委办提出两项明确要求:
  一是继续做好活动督导工作。要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市安委办《秦皇岛市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暨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宣讲活动方案》(秦安办〔2015〕37号)要求,对宣讲单位进行督导,确保应培尽培、不走过场、“真培训、培训真人”,按期、按计划完成方案任务。各县(区)普遍存在小型企业多的情况,县(区)安监局可组织多家小型企业进行集中宣讲。对活动组织开展不力的单位,要通过警示约谈、通报曝光等方式进行督促,并监督开展补训。要明确督导任务分工。市安委办负责对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宣讲进行督导;县(区)安委办负责对县(区)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宣讲进行督导;各县(区)安监局要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对本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的宣讲进行督导。
  二是做好总结工作。要认真整理档案资料。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场次、行业、地区分别对宣讲活动视频、照片、签到表和各种资料进行整理,实事求是地分类汇总统计各层面参训人员情况,及时建卷归档备查,所有档案均要长期保存。要及时总结上报有关情况。各县(区)、各部门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地对本地本行业领域宣讲活动进行总结,既要总结好的经验做法,也要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对下一步做好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具体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