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安委会约谈发生亡人事故运输企业

15.01.2015  00:50

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对2014年度发生亡人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的通知》和省厅《安全生产约谈制度》有关规定,1月8日下午,厅安委会对2014年度发生亡人事故的唐山市开平区天达大型货物运输汽车队、石家庄市藁城区胜捷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警示约谈。副厅长宋书强出席约谈活动。

约谈中,两家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分别就事故发生原因和责任追究等情况进行了汇报,全面深刻地讲述了对事故的反思、认识与体会;唐山和石家庄两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汇报了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宋书强在约谈时指出,实行安全生产约谈制度,是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管理部门监管责任落实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省、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重要一环,对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安全监管制度体系具有重要作用。监管部门和运输企业要共同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查找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宋书强指出,安全生产是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中央和省对此高度重视,省厅把这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做出了一系列部署。各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筑牢红线意识,不折不扣地把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尽最大努力杜绝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行业安全稳定。

就进一步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宋书强要求:一是坚决杜绝类似事故发生。2015年,石家庄市、藁城区及唐山市、开平区交通运输部门要坚决杜绝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并大幅减少一般事故;两家事故企业,2015年要坚决做到“零死亡”。二是必须落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新《安全生产法》规定了主要负责人应负的7条职责,两家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抓好落实;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开展提供资金保障;要完善教育和培训制度,对职工特别是驾驶员进行教育培训;要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三是必须落实运管部门监管责任。两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对所辖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安排、指导、协调和监督;要依法对运输企业有关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要不断强化行政强制措施,增强执法检查的力度;要持续加大对事故责任单位处罚力度,强化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要突出抓好岁末年初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省安监局有关负责同志,厅安全监督处、综合运输处和省运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唐山、石家庄两市交通运输局主管领导、运管处处长,开平区、藁城区交通运输局局长、运管站站长等参加了此次约谈。(戈新华 高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