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发布安全用计量器具制造许可专项核查通报
质检总局发布安全用计量器具制造许可专项核查通报
被检生产企业合格率91.3%
本报讯 (记者杨 蕾)近日,质检总局发布通报,公布此前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安全用计量器具制造许可专项核查情况。
本次专项核查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规定的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仪、易燃易爆气体检测(报警)仪、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和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4大类12小类计量器具。据统计,全国21个省市共有4大类计量器具生产企业356家。从器具种类来看,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2类生产企业数量最多,约占全部安全用计量器具制造企业数量的45.7%;催化燃烧型气体检测仪、化学发光法氮氧化物分析仪、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3类生产企业数量较少,均少于10家。从区域来看,4大类计量器具制造企业主要集中北京、江苏、广东、上海、山东和四川等省市。
经核查,大部分企业能够遵循制造计量器具许可管理的相关规定,获证后按照批准的型式组织生产,保证持续满足制造许可必备条件。全国共检查4类计量器具生产企业127家,合格116家,合格率91.3%;产品型号155个,合格144个,合格率92.9%。
通报表示,通过本次核查工作,质监部门掌握了获证企业情况、完善了许可管理模式、落实了证后监管制度、促进了产品质量提升。但也发现一些问题,例如:企业取证后不能持续保持获证时的生产条件,产品出厂检验条件不符合相关技术法规要求、出厂检验人员配备不到位或素质偏低、计量管理制度执行不严、生产条件变更后不及时申请复审;部分企业不按照批准的型式组织生产和超许可范围生产;许可证标志的使用不规范;部分企业存在许可证有效期到期未复查换证而无证生产的情况。《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