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日报 2017年5月9日 安全生产专版

11.05.2017  00:40
   围绕十大重点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    全省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启动
          近日,省安监局印发《全省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在全省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基础上,以粉尘防爆监管工作中的问题为导向,对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进行再排查、再摸底,围绕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防爆、粉尘清理等四个方面存在的十大重点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整治,准确核实粉尘企业作业场所人数及其基本情况,强化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按照方案,整治工作自今年4月下旬开始至11月下旬结束。将全面摸清粉尘涉爆作业场所人数,并在前期对粉尘涉爆企业整治基础上,组织人员对分管辖区、分管行业内的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整改。依法停产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处罚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责任人,集中曝光一批非法违法典型案例,确保彻底消除粉尘涉爆类事故隐患。
  方案明确,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2016年度检查出的隐患必须整改到位。围绕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防爆、粉尘清理等四个方面存在的十大重点问题和隐患,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把执法检查、隐患整改等关键环节,做到监管执法台账“一企一档”,防止产生工作“死角”,实现闭环管理,及时通报情况,解决“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
  方案要求,各市总结以往工作经验,全面查漏补缺,按照工作节点认真进行专项整治,要抽调骨干力量对所有粉尘涉爆企业进行检查。今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将调度作业场所30人及以上金属粉尘、木粉尘企业的整治情况;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核查作业场所30人及以上企业的整治情况。凡在核查工作中发现或被群众举报、媒体反映并经核实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监管部门、企业的责任。凡是对粉尘涉爆企业漏统、漏管、漏查,发生事故而没有该企业档案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属地监管责任。
  方案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到日常监督执法,融入到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和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等工作中,积极培育示范样板企业。要在涉及铝镁等金属制品打磨抛光作业企业推广湿式除尘工艺,在有砂光打磨工艺的木制品加工企业设置火花探测报警和灭火装置,在人员密集作业场所采用“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技术手段,引导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和工艺改造,严格控制涉爆粉尘作业危险场所人数,从源头上降低安全风险。 (方素菊)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更加完善——《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系列解读(五)
          专家指出,应急救援是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化最主要的手段。条例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更加完善。
  完善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机制,条例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托公安消防、大型企业、工业园区等应急救援力量,加强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构建联动互通的应急救援指挥平台,鼓励和支持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实现区域应急救援资源共享;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生产安全预警机制,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并定期组织演练。
  条例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结合本单位危险因素和危险源(点),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其预案和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应当衔接所在地政府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条例要求高危行业企业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索道运营等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规模较小的单位,应当配备应急救援人员,与邻近的应急救援组织签订应急救援协议;要求化工园区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条例授权市和县两级政府可以组织辖区应急救援组织定期演练,统一调配使用,并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
  此外,条例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的调查处理作出规定。专家表示,及时、如实报告事故能够为应急救援争取更多宝贵的时间。
  条例要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的有关人员要立即如实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要求政府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负责人应当按照要求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当地公安机关应当依法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并防止有关责任人员逃逸或者转移、隐匿财产以及毁灭相关证据;根据需要采取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或者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组织开展事故评估。在政府及部门层面,要求建立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对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结案后一年内组织评估,评估发现履职不力、整改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人员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在生产经营单位层面,要求建立生产安全事故评估制度,要求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对发生事故的单位进行评估,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对单位进行全面评估,有效查漏补缺,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完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机制,条例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组长负责制,对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可以提级调查、跨地区协同调查和工作督导;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及时全面落实整改措施,接受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并对事故受害人及其家属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条例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要求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信息和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公开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行为和重大、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信息。 (金炎霏)

   全省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调研评估工作  工作将持续至6月底  
          近日,省安监局在全省有关行业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调研评估工作,该工作将持续至今年6月底。
  本次调研评估工作旨在通过全面调研我省煤矿、非煤矿山、危化、烟花爆竹、工贸(含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的消防安全现状,摸排重点企业消防安全隐患底数,梳理问题,评估行业消防安全状况和重点企业火灾风险情况,剖析隐患成因和问题症结,研究制定应对措施,防范遏制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保障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调研活动结束后,将根据各行业监管处室提交的调研报告,对全省有关行业消防安全风险专项调研评估工作进行全面汇总,撰写调研评估总报告,提出问题对策建议,最终形成省安监局消防安全风险调研评估工作报告。 (金炎霏)

  我省对停产停工危化企业进行专项检查 
            4月2日,安徽省安庆市万华油品有限公司因违法出租其停产闲置厂房发生一起爆燃事故,造成5人死亡、3人受伤。日前,我省在全省范围内对停产停工、已注销许可证、出租闲置场所、出租闲置设备的危化企业开展全覆盖专项检查,确保危化行业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此次活动将对所有停产停工危化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逐企建档立卡,切实摸清企业实际停产状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出租闲置厂房、闲置设备从事非法生产经营等行为;对停产且注销许可证企业的闲置厂(库)房进行实地检查。如公安机关对易制爆化学品企业检查、交通运输部门对停产企业是否仍存在危货运输行为检查、质监部门对停产企业的特种设备检查等。 (金炎霏)

   一季度全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实现良好开局  查处隐患和问题4.37万项 
          日前,全省安全生产执法统计数据发布,全省第一季度执法监察工作开局良好。全省安监系统共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73万家次,查处隐患和问题4.37万项,立案1600余起,实施经济处罚1632万元,责令停产停工停建48家,关闭取缔137家,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304人次,处罚企业主要负责人74人共计64万元。 (袁晓华)

  衡水市举办《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咨询宣传活动
          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4月25日上午,衡水市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咨询宣传活动。
  活动紧紧围绕“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的宣传主题,重点对《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标准,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法定责任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劳动者应当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职业病患者的工伤保险待遇,常见职业病防治科普知识,职业人群健康促进等进行宣传,并现场发放职业病防治宣传资料和接待市民咨询工作。
  本次活动让市民了解职业病致害途径和危害后果,增强防范意识,提高防护能力,推动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刘柏鹤、郝亚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