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广播电台:《安全之声》第226期

07.03.2017  11:03
  《安全之声》第226期 文案2017年3月1日播出               听众朋友大家好,您现在收听的是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河北广播电视台新闻综合广播联合策划推出的特别节目《安全之声》。
  2月14日1时37分左右,湖南省涟源市祖保煤矿发生一起较大瓦斯爆炸事故,当地上报此次事故死亡9人。但湖南省娄底市政府新闻办2月18日发布信息,2月16日,娄底市在祖保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救援处置过程中核定伤者身份时,发现1名伤者身份存疑。经核实,祖保煤矿采用冒名顶替方式,瞒报1名遇难人员,目前确认的实际遇难人数为10人。
  2月17日晚,娄底市紧急召开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处理涟源市祖保煤矿“2·14”瓦斯爆炸事故冒名顶替瞒报遇难矿工事件,决定对负有责任的涟源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梁小兵,市政府副市长谭付民和负责事故下井人员人数核对工作的涟源市安监局局长肖笑华立案调查。公安机关对组织或参与冒名顶替遇难矿工事件的祖保煤矿刘某某等人采取刑事强制性措施。
  事发3天时间,湖南涟源包括两名副市长在内的3名官员被追责。当地政府为何要将10名遇难者瞒报为9人?涟源市部分官员的行为动机,与当前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级标准相关。记者注意到,在由国务院颁发,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将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级。其中,认定“较大事故”与“重大事故”的分界点,即为死亡人数10人。而事故分级不同,处置单位级别乃至问责范围都会相应变化。基层官员在升迁时,往往会面临重大安全突发事故“一票否决”的情况,在这种压力下,为了防止影响升迁,部分地方官员本着侥幸心理,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将事故影响“往下压”。孰不知这样做是聪明反被聪明误,瞒报、谎报安全事故只能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今天的《安全之声》就到这里,如果听众朋友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发现安全生产隐患、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迟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等,可随时拨打12350安全生产有奖举报电话举报、投诉。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之声》下期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