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2017-2018学年赴日本三所大学交换生的通知
各文科学院:
根据我校与日本大分大学、大阪教育大学和岛根大学的交流协议,我校拟从在籍全日制本科生中选拔优秀学生赴上述高校交流学习。依据《河北师范大学对外交流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和《河北师范大学学生境外学(实)习管理暂行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身心健康;
2、参加选拔学生须为我校本科二年级学生;
3、语言要求:大分大学:IPOU计划:英语托福成绩达500分以上(或托福网络考试达61分以上)或雅思成绩5.0分以上;NIHO计划须有日语二级成绩;大阪教育大学和岛根大学:必须具备良好的日语基础并能提供日语成绩;
4、学习优异,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均在全年级排名前50%以内;
5、具有良好的个人综合素质,特别是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心理素质;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作为选拔对象
1)曾受到通报(含通报)以上批评及各种处分者
2)考试有不及格科目者
3)有考试作弊行为者
二、推荐名额
大分大学5人,大阪教育大学3人,岛根大学2人。各文科学院均可推荐。
三、推荐程序
1、个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撰写个人简历和学习计划(报名IPOU计划用英文撰写,NIHO计划用日文撰写)。
2、由申请人所在学院根据选拔条件提出初选名单,于3月13日17:30之前报至行政楼A201国际合作处,并将电子版简历及学习计划发至[email protected]。
3、国际合作处将会同教务处组织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四、学习期限
2017年9月至2018年9月,共一学年。
五、学习费用
免除在日学费;其余费用自理。
六、合作院校网址
大分大学:http://www.oita-u.ac.jp
大阪教育大学:http://osaka-kyoiku.ac.jp/
岛根大学:http://www.shimane-u.ac.jp/en/
七、注意事项
1、入选学生赴日学习期间由我校保留学籍;学生学籍管理按照《河北师范大学对外交流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2、在日本学习期间继续在我校按标准缴纳学费;
3、赴日前与我校签署按期回校协议;
4、入选学生在赴日期间如有获得奖项或违反校规校纪情况,除按日方规定表彰或处理外,我校同时按照《河北师范大学学生手册》有关规定做出相应表彰或处理。
八、联系人及电话
国际合作处:马岚 80789796
教务处:袛新生 80789720
附件: 相关附件
附件包括以下内容:
2、《河北师范大学学生境外学(实)习管理暂行办法》
3、项目情况及要求
4、学生简历模板
国际合作处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