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昌海:“二十四孝”流行千年,有谁学过郭巨埋儿?

27.10.2014  11:04

    为了弘扬孝道,弘扬传统文化,最近,安徽省六安市便以二十四孝故事为题材制作了一批街头公益广告,引发了争议。而且最让人难以接受的,和鲁迅先生反感的一样,都是那个叫“郭巨埋儿”的故事。(10月26日中国广播网)

    公益广告是为了教育公众,这没错;郭巨埋儿的作法不可学,这也没错。不过,公益广告上说的内容,谁让你生抄硬搬、有样学样了?

    郭巨埋儿的故事最早见于汉代刘向的《孝子传》,至今已经两千多年。就算在元代成书的《二十四孝》,到现在也有七百年之久。这则“公益广告”做的时间似乎够长。但在这么长的时间里,孝顺的儿子不少,贫穷的家庭更多,有谁像郭巨一样埋过儿子?古人没那么傻,我们今人则更聪明。担心这则公益广告会引发人伦悲剧或者法律纠纷,那是杞人忧天。

    对于古老的二十四孝,我们完全可以批判地继承。比如,跟孩子讲郭巨埋儿的故事时可以启发他:郭巨对在哪里?错在何处?换成自己将来会怎么做?在现代社会,吃不起饭可以去努力做工,可以去申请社会救济,办法要比古代多得多,根本不用挖个坑把儿子埋掉。这样一对比,完全可以把古老的故事赋予新的教育内涵,甚至还能“正能量”一把。

    我们做任何事,当然都要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和现代的道德规范。但我们不能非得把古人的故事也放到现代规则中进行衡量,不符合的就弃之不用。否则,我们传统的东西就得统统丢掉。如果哪一天二十四孝有了“洁本”甚至成为“禁书”,只会割裂我们的历史。保留传统文化的原汁原味,在学习和教育时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古为今用,这才是最正确的态度。

    鲁迅的确在文章中讽刺过二十四孝并且对“郭巨埋儿”的故事大加批评。但鲁迅先生的文章每有深意,一向并非我辈能懂。更何况他本人也承认,那时虽然年纪小,也明白天下未必有掘出一釜黄金的巧事,“这些老玩意,本来谁也不实行”。正因如此,鲁迅虽然也有家庭困顿的时候,终于自己没有被埋掉,也没有埋过自己的儿子,甚至还“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

    我们的教育,向来都是把典型提到一个常人无法企及的高度。这样的作法虽有弊端,但也有好处,就是既不影响教育的本意,又避免了别人去完全模仿。郭巨埋儿的故事存在了上千年,从来也没惹过什么乱子让人违法乱纪。对于以二十四孝为题材的公益广告,我们没有必要反应过度。要是谁“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于是我就往坑里跳”,那只能怪自己缺心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