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公开征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修订版)河北省评价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

11.01.2018  20:32


为深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科学评价我省参与城市创建成效,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印发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修订版),我办组织起草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修订版)河北省评价细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8年1月17日前,将意见反馈至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协调处。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注明邮件主题“《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修订版)河北省评价细则(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

联系电话:0311-83720120(传真)。


附件:1.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修订版)河北省

评价细则(征求意见稿)

2.反馈意见表


附件1(评价细则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意见表样式).docx






河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