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抓好学习贯彻实施 规范开展政务处分工作

10.07.2020  02:00

7月8日,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卫彦明主持召开省法院党组会,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并要求全省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学习贯彻实施。

会议指出,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颁布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重要意义。要深刻认识政务处分法是党中央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构建、将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的又一具体举措;要深刻认识政务处分法规范了监察机关的政务处分活动、完善了国家监察制度,是继监察法之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又一重要制度成果;要深刻认识政务处分法将党的纪律要求中与公职人员相关的内容转化为公职人员的法律义务,实现了党纪与法律的衔接,有效推进了政务处分的规范化、法治化,对实现全面从严治党治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抓好学习贯彻,做到全覆盖常态化。全省各级法院党组要把学习贯彻政务处分法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第一时间钻研弄懂,做学法懂法用法的表率;驻院纪检监察组要深入学,要原原本本、逐章逐条、逐字逐句学,结合政务处分法解读和说明性文章带着问题学,深入领会重大意义,准确把握精神实质,熟练掌握法律内容;全省法院干警要主动学,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专题学习、交流讨论、媒体宣传等形式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要不断强化公职人员的法律意识,形成尊崇法律、遵守法律、捍卫法律的良好氛围。

会议强调,严格精准执法,规范开展政务处分工作。要准确理解掌握政务处分法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处分事由、处分类型、权限和程序等内容,确保处分规则的正确适用;要注重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法、法官法等现行法律法规的协调衔接,做好法法衔接、法纪衔接工作;要切实保障公职人员依法行使申辩权、申请回避权、申请复审复核权等各项权利,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的原则。同时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督察及任免单位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加强对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追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监督保障法律落实落地;要严格依法依规履职尽责,促进广大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司法、坚持道德操守,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民法院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