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祝颐:奇葩公款旅游理由背后是监管失职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日前通报6起公款旅游典型案件,其中阿拉善盟有3起。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至今,各省区市因“公款旅游”被通报的案件已达25起。盘点发现,公款旅游中,理由最普遍的是调研、建设队伍。最奇葩的理由则是:“考察栅栏和垃圾箱”。(12月1日人民网)
中央出台了“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反“四风”等一系列规定。“三公”消费已经成为整治重点,然而,公款旅游依然屡禁不止,很是耐人寻味。特别是公款考察栅栏和垃圾箱更是让人哭笑不得。在信息社会里,要学习其他城市的栅栏、垃圾箱设置经验,请对方拍摄一组照片、一段视频就足够了,何须官员们舟马劳顿去考察?官员编制公款旅游的借口根本不讲技术含量,其被称为“最奇葩”理由并不为过。
在现实官场生态中,不仅“考察栅栏和垃圾箱”会成为公款旅游的遮羞布,官员出国看望南斯拉夫奶牛更是一道见怪不怪的官场风景。这些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出台了不少规定,治理公款旅游,遏制出国热。比如,《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强调:“不准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党纪处分条例》中也提到,“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用公款旅游或变相用公款旅游,情节较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再比如,有的地方规定领导出国的频率,有的部门实行出访审批“一支笔”制度。遗憾的是公款旅游治理效果并不理想,一些地方与部门以学习考察的名义包装公款旅游,或者把公款旅游费用列入会务费。
除了少数意外曝光的公款旅游案例外,公款旅游仍然方兴未艾。假考察之名的公款旅游屡见不鲜。官员考察栅栏和垃圾箱的理由太不着调,其被查处自是咎由自取。但是,笔者在想,如果他们编造的公款考察理由更冠冕堂皇一些,即便他们假考察之名行公款旅游之实,恐怕也是轮不到我们看热闹的。
韩国前总理李寿成曾直言:“中国不必到韩国来学习新村运动”。这句话也可以从东北某村支书老徐赴韩国考察“新村运动”的感受中得到验证:“花了上百万,啥也没学到。”学习新村运动的手续是完备的,但是没有收获。以某市人力资源考察团为例,出国考察的理由冠冕堂皇,结果一个考察项目都没有,去的全是景点。实际上,只要官员想出国,编造出国理由,找人家要一张邀请函并不难。
由此来看,治理公款旅游,不仅要关注官员公务考察的程序,还要理清到底考察什么,到底为何出国的问题,不能让“师出有名”的公款旅游浑水摸鱼。只有这样,公务考察才能把有限的钱用在刀刃上,实现程序正义向实体正义的转变。否则,官员如何不去考察人家的栅栏和垃圾箱?
在我看来,要踩准公款旅游的刹车,除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曝光出来的案例以外,还有许多事情要做。比如,对公务考察实行公示制,接受社会监督。从考察线路、行程到出访内容与费用都公之于众。比如,限制考察审批权。对公务考察严格控制、层层把关,用制度的力量对“师出有名”的学习考察打假;再比如,紧缩公务考察财政预算,把公务考察的钱用在刀刃上。
更重要的是,相关部门要升帐理事,谁触及公款旅游高压线,就要坚决查处。唯有制度执行有力,才有望刹住公款旅游歪风。从长远来看,要堵上公款旅游黑洞,要从纪律层面上升到法律层面,像治理贪污受贿一样治理公款旅游,从法律、纪律、经济多个层面让公款旅游者得不偿失。让公职人员出于高昂的违法成本,在公款旅游时有所顾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