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市场化,价改只是开始

01.03.2015  12:35

    改革的最终目标就是完全放开气源价格,政府只对民用的天然气价格进行监管,但也需要在做好低收入群体生活保障的前提下,逐步理顺居民用气价格。

    发改委2月28日宣布,从4月1日起,调整我国天然气价格,各省增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下降0.44元,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04元。在作出这一价格调整后,我国的天然气供应将实现并轨,不再区分增量气和存量气两种价格。通过这一改革,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得到基本理顺,未来还将试点放开直供用户用气价格。而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则不作调整,发改委也表示,年内将全面建立居民用气的阶梯价格制度。

    发改委此次作出的天然气价改,是在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国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等价格下降后作出的决策。尽管为了达成并轨要求而微幅调高了存量气价格,但由于增量气价格出现了幅度较大的下调,因此从总体上说,这次改革顺应了目前在全球范围内出现的能源价格持续下跌的趋势,有利于减轻用气企业的负担,促进经济增长。

    就目前来说,我国的天然气价格还是由政府来确定的,这是由天然气作为重要能源,其供应作为重要公用事业的性质所决定的。政府确定价格,有利于国家对市场的管理,但也容易产生遏制市场竞争的消极作用。在此次改革之前,将天然气以上一年用气量为标准分为增量气和存量气,并规定了两种不同的价格,不同的企业承受的用气成本相差悬殊,实际上使市场出现了企业之间的不公平待遇。此次将两种用气的价格并轨,有利于企业在市场上公平竞争,对新创业企业有积极的支持效应。

    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凡是能由市场形成的价格都要交给市场,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竞争性环节的价格则必须放开。就天然气供应来说,管道运输和配气具有自然垄断性质,政府有责任确定价格,特别是民用天然气,直接关系到民众利益,需要政府运用看得见的手管住价格。但就企业用户来说,由于其绝大多数是有竞争性的市场主体,其用气价格完全可以由市场调节。

    此次改革就是根据这一原则来推进的,而改革的最终目标就是完全放开气源价格,政府只对民用的天然气价格进行监管,但也需要在做好低收入群体生活保障的前提下,逐步理顺居民用气价格,让政府确定的价格能够兼顾到企业经营成本和民众的实际承受力。

    通过这种渐进式的改革,我国天然气市场将最终形成市场化和政府管制各归其位的格局。除了民用天然气以外,其他的天然气供应环节都须由市场形成价格。当然,就目前而言,由于天然气市场还没有形成充分竞争,因此完全放开非居民用气价格的条件还未完全成熟,这就需要政府积极创造条件,推进天然气交易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充分的市场竞争和充足的市场供应来消弭未来市场化机制确立后可能产生的价格暴涨等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