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9大亮点给企业“松绑” 办照无需提供房产证明

08.10.2014  14:35

    燕赵都市报记者 王萌

    近年来,因为城市拆迁改造、场地资源稀缺、房产手续不完善等原因,导致企业因住所难题而无法办理营业执照。如今石家庄全民创业将迎来“松绑”利好消息,昨日记者从石家庄市工商局获悉,《石家庄市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规定》(以下简称《住所规定》)正式实施,如今全市已经有4636户市场主体享受到优惠政策。

    记者了解到,与此前省政府颁发的《住所规定》比较,石市《住所规定》进一步放宽。工商部门不再审查租赁房屋的房产证、探索尝试电子商务秘书企业的登记管理、引入司法救济途径成为“石家庄版”新规最大的三项突破。据不完全统计,《住所规定》实施一个月期间,全市已经有4636户市场主体享受到优惠政策。

    针对本次下放企业登记权限中企业最关注以及咨询最多的亮点条款,省会工商部门做了详细解读及便民提醒。

    9大亮点给企业“松绑

    亮点1:

    办营业执照不再提交房产证明

    办理营业执照时再也不用提交繁琐的房屋产权证明了,只要提交房屋租赁协议及承诺书,即可予以登记。放宽登记条件,破解了创业中经常遇到的产权证明瓶颈问题。

    亮点2:探索新的住所登记制度

    为降低电子商务企业注册登记门槛,《住所规定》开始探索尝试电子商务秘书企业的登记管理。首先在高新区、正定新区、藁城市试行电子商务秘书企业,由秘书企业对没有办公实体的电子商务企业进行住所托管,降低电子商务企业运营成本,促进省会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壮大。

    亮点3:占道棚亭可办营业执照

    原规定要求必须是正规房屋,并能出具产权手续,门槛较高。临时性建筑、占道棚亭等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不能正常办理营业执照。这次《住所规定》明确规定:对占道棚亭可由城管部门出具意见,来代替使用证明,解决了占道经营办理执照的难题。

    亮点4:单位职工宿舍可由单位出具不扰民证明

    针对一些单位宿舍属于单位管理,居民委员会不了解情况,有些宿舍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实际情况,《住所规定》规定对属于单位宿舍的,在居民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不予出具不扰民证明的情况下,可由单位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后出具不扰民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