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惠军:坚持基本政治制度 推进协商民主发展

01.04.2015  23:35

省政协副主席、省农工党主委 段惠军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唯一适合我国国情的政党制度。中共中央《意见》,进一步把协商民主扩展并细化为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等重要方面,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宽阔胸襟,进一步扩大了人民群众参与民主协商的范围。人民政协和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一定要进一步深入学习《意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国基本政治制度,推进协商民主发展。

一、要认清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形势和任务。加强协商民主建设是适应新形势、解决社会经济方面的新矛盾、迎接世界范围内不同发展道路竞争博弈新挑战的迫切需要。《意见》明确指出了加强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意义,概括为“五个有利于”,这“五个有利于”就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目标任务,我们必须顺应形势发展,切实肩负起历史责任。

二、要增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意见》的自觉性、坚定性。《意见》明确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本质属性和基本内涵,阐述了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渠道程序,对在新形势下开展民主协商作出了全面部署,是指导新形势下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我们必须以中共中央《意见》精神为指导,切实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展。

三、狠抓中共中央《意见》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意见》就民主协商的渠道、程序等提出的要求明确、具体,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和创新性。例如在政党协商项下提出的“就重要人事安排在酝酿阶段召开人事协商座谈会”,“加强政府部门、司法机关与民主党派的联系”,在政协协商项下提出要“健全知情明政制度”等,我们要把这些明确而具体的规定落到实处,更好地履行参政党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