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基层党建创新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19.11.2016  00:33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河北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推动我校基层党建工作的理论探索和实践创新,总结交流和宣传我校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的创新做法和成功经验,在认真总结有关工作的基础上,经学校党委同意,决定举办“基层党建创新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

1、征集范围。我校各级基层党组织在党建工作中的创新工作项目(应为在一定范围内实际开展的工作实例),在本次征集活动截止时间之前正在实施的案例,均可申报。案例负责人一般应为我校专职党务工作者或党支部书记,每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最多可申报一项,最多可参与两项。

2、体例要求。选送的案例一般应当包括如下要素:背景情况、具体做法、成果成效、问题探讨等四个部分。

案例文本应当主旨清晰、层次分明、资料翔实、语言精炼,朴实生动。申报者需填写《河北师范大学首届基层党建创新典型案例征集申报表》(见附件1)。

3、内容要求。案例选题应密切结合实际工作,可围绕但不限于所提供的参考主题(见附件2)。选题应符合以下要求:

真实性。选送的案例要来自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真实实践,禁止虚构和杜撰。总结提炼的做法应该是“实打实”的工作方法,不是“空对空”的经验摘抄。

创新性。选送的案例要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践,在内容、形式、方法、手段和机制等方面有创新、有特色,在破解党建难题、推进党建工作上有新举措。

实效性。选送的案例要对基层党建工作具有明显的推进作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成果,得到了党员群众的认同。

典型性。选送的案例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示范指导意义,对其他单位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

二、时间安排

今后,党建创新案例征集活动将两年举办一次。本次为首届征集活动,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

三、案例评审

采取实际应用评估和专家文本评审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评选出基层党建创新最佳案例和优秀案例若干项。

1、应用评估:实施该案例的党组织为二级基层党组织及其下属党组织的,均由二级基层党组织进行应用评估(填在附件1《申报表》中“应用评估”栏目,内容包括实施开始时间、实施情况、实施范围、成果成效及努力方向等)。若成果已经发表或在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需上报有关复印件或网络截图等材料。

2、专家评审:学校党委将邀请校内外有关党建专家和党务工作者,参考应用评估结果,对案例进行评审。

3、结果公布:评审结束后将在全校公布获奖名单。

四、宣传表彰

1、“七一”前夕,学校党委将通过适当方式公布最佳案例和优秀案例名单,并对部分案例内容适时进行展示宣传。

2、学校党委将对获奖案例进行表彰,拟举办首届“基层党建创新论坛暨党建创新案例颁奖大会”,交流党建工作经验,探索党建工作规律;将为获奖案例负责人和贡献者颁发证书,并为项目进一步完善和实施提供专项经费支持。

3、结合我校开展的“党建沙龙”,选取部分案例在沙龙活动中进行专题介绍和研讨。

4、编印《河北师范大学基层党建创新典型案例选编(第一辑)》,以进一步巩固案例成果,丰富我校基层党建工作培训和党员教育素材,为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参考。

5、结合案例具体情况,将选择部分案例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应用,并围绕案例开展党建工作研究,对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的典型经验进行理论提升。

五、提交办法

请把选送的案例《申报表》电子版于2017年5月8日前发送至组织部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有关图片、媒体报道截图等同时打包发送。同时将案例《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相关资料纸质版交至学校党委组织部(行政楼B-307室)。

请各基层党组织切实重视此项工作,把案例申报工作作为总结党建经验、提升党建水平、锻炼党建队伍的良好契机,组织专门力量梳理工作,认真研讨,积极按要求报送创新典型案例。

联系人: 李春晖           联系电话:80789823

    附件: 1:基层党建创新典型案例征集申报表

          2:案例参考主题

                                                                                            党委组织部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