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开展县域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第一轮评估

04.11.2016  15:39
  为贯彻落实全省县域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推进会以及省安全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认真做好县域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第三阶段工作的通知》精神,9月至10月,我市分别组织开展了县域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自评和综合评估。
  在巩固今年4月和7月全市县域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验收成果的基础上,9月份,各县(市)区按照省、市县域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评估工作要求对县域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各层面运行情况开展了自查自评,逐层进行了剖析,并形成了评估报告。为检验各县(市)区的自评情况,切实开展好综合评估,市安委办制定了《县域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督导事项清单》,明确了督导评估的内容、方式、标准以及时限,编制了《县域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评估表》作为评估工作的依据。10月20日至30日,市安委办分10 个督导评估组对各县(市)区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的运行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
  从各督导组反馈的情况看,各县(市)区安全监管规范化运行的总体情况较好,各项工作都建立了相应的实施方案、计划和流程图,安全检查都有台账记录,各项制度都有相应的执行痕迹。但是,在各县(市)区委托乡镇执法、“一卡一单”台账、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手册记录等方面也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不规范、不完善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各督导组已当面与县(市)区安委办和被评估单位交换了意见,提出了整改建议,并要求各县(市)区抓紧时间整改落实。
  下一步,各督导组将紧紧盯住这些问题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确保评估工作开展一次,规范化水平提高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