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垃圾分类不能只靠“奖励”单行

12.03.2015  20:22

  昨日(11号)微博上有一组关于南京垃圾分类的图文介绍,吸引了许多人的关注。人们震惊于垃圾围城的数字:每天6000吨,每年200多万吨,用渣土车装满排起长队能从南京到上海一个来回。而这其中90%都是可以再回收利用的。文章介绍了尧化门模式,垃圾换物的奖励政策让试点小区90%的居民参与了垃圾分类,半年为南京减少垃圾200多吨。而尧化门模式将在今年推及全市,再建70个“垃圾换物”小区,垃圾减量的数字也将会很乐观。

  在垃圾分类意识普遍不高的情况下,奖励先行路子是对的,不过也要避免出现一条腿走路的现象。过去我们过分强调约束和惩罚、过分依赖政府包揽一切,收效甚微。现在,通过市场化运作和奖励机制在短时间内迅速激活市民分类热情。这是一个好现象,但是也要清楚,垃圾分类是需要几十年养成的习惯。奖励虽好,却不是唯一手段,而应多条腿走路。即,在奖励垃圾分类的过程中,有没有灌输环保意识,有没有强化不进行垃圾分类会受到处罚的法规意识。尤其是,当奖励停止的时候,居民是否还会保持垃圾分类热情。

  媒体报道,上海推行垃圾分类绿色账户三四年后,许多小区里负责垃圾回收和派发奖励的服务中心就关了门。当奖励不可持续,当居民只是为了换几个鸡蛋才参与,那么垃圾分类想入脑入心就会缺乏根基。政府通过购买服务,让市场来运作垃圾分类,但是在其他环节却要加大力度。比如环保教育、垃圾分类指导、法规宣传。而且,对于奖励也要逐渐淡化物质,逐渐形成绿色奖励,送绿色盆栽、营养土壤等。同时,积极扶持垃圾变废为宝产业,让企业和居民共同享受到垃圾分类和环保的成果。

  垃圾分类是一个耗时耗力的工程,激励先行,其他环节又不能掉队。只有平衡推进,居民才能在这种良好氛围里慢慢适应、慢慢习惯。最终达到垃圾分类的目的,那就是从“要我做”变成“我要做”。(金陵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