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治河北·巾帼在行动”首场观摩会亮相宁晋法院

06.08.2015  17:50

   8月5日,“建设法治河北•巾帼在行动”暨“现在开庭”首场观摩会和“木兰有约”法治宣传教育讲座在邢台市宁晋县法院举行。该活动由河北省女法官协会、女检察官协会、省妇联、省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共同组织。

   “现在开庭”首场观摩的案件是黄某诉王某离婚纠纷一案。法官考虑到双方结婚十余年,且生育有两个子女,为维护家庭稳定,保护妇女权益,在征得双方同意的前提下,建议该案适用婚姻考验期制度。经调解,女方同意给男方六个月考验期限,男方答应改正缺点,该案调解结案。与会人员对宁晋法院实施的婚姻考验期制度给予了高度评价,妇女群众代表纷纷表示,通过现场观摩真实案例,受益匪浅,将在以后工作中鼓励广大妇女同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活动中,“木兰有约”宣讲组的三位讲师以《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财产权益》为主题,分别从不同的角度为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宁晋法院院长刘月华就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向与会人员作了汇报,宁晋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凤琴代表女法律工作者宣读“建设法治宁晋•巾帼在行动”倡议书。与会人员还参观了宁晋法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事迹展板和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的工作开展情况。

   2012年以来,宁晋法院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和维护家庭和谐稳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成立了民事和刑事两个维权合议庭,推行了婚姻考验期制度,与县妇联和公安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对家庭暴力受害妇女保护的实施意见》,严厉打击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妥善处理婚姻家庭案件,共办理涉及妇女、儿童诉讼的案件4360件,其中审结强奸、拐卖儿童等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刑事案件26件,审结民事案件4334件,民事案件中离婚案件4060件,女方为原告的为2930件,占离婚案件的72%。

责任编辑:马红娟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