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08国道冀鲁界至南宫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15.07.2014  11:58

冀发改基础〔2014〕918号

邢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局:

  《关于308国道冀鲁界至南宫段改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邢发改审批〔2014〕51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308国道冀鲁界至南宫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冀交函规〔2012〕405号)和《关于国道308线和省道邢清线(新国道G340)改建项目调为非收费省补建设项目的意见》(冀交函规〔2014〕676号)、省工程咨询院《关于308国道冀鲁界至南宫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意见》(冀咨项目一〔2014〕28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项目起自308国道冀鲁界卫运河大桥西桥头,沿现路至谢炉镇、清河县城东后改线至段芦头镇,经杜家庄、南慈达村、大高村、西赵守寨村后改线,终于南宫五里铺村,路线全长63.9公里(其中新建33.5公里);同时另建清河支线,起自黄金庄村接308国道,向西下穿京九铁路,终于峨二庄村北原308国道与拟建的邢清公路相接,路线长2.0公里。全线设大桥2座,互通式立交2座,分离式立交2座。

  二、项目全线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主线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26米;支线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24.5米;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其他技术指标按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执行。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17.5亿元。资金来源:除省交通运输厅按照现行干线公路投资政策给予补助外,其余资金由当地政府财政预算解决。

  项目建设单位为邢台市交通运输局。

  四、项目建设过程中要积极落实土地、环保、水利等部门的相关要求,切实落实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措施,组织好项目实施。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6月25日

抄送:省交通运输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水利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6月25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