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国债项目建设规范化管理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口计生委:
“十一五”以来年,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了国债资金对县、乡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的投入力度,使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网络设施逐步得到改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今年5月底至6月初,省人口计生委组成检查组分别对11个设区市的23个县(市、区)、35个乡镇国债资金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各地按照国家要求,积极采取一系列落实配套资金、项目建设和管理的具体措施,确保了建设项目取得预期成效。但是也发现一些地方在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仍存在许多问题。一是项目管理不规范,如没有设立资金专户、没有按规定程序招投标,缺少监理报告、审计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文书资料;二是工程建设进度缓慢,个别地方在规定期限内仍未完工。为了推进国债资金项目规范化管理,完善相关手续。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建设程序。建设项目实施要严格履行国家有关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程序,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符合土地、环评、节能等政策和管理要求。落实好建设项目“目标责任制、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的“五制”管理。对2010年及以前年度的建设项目,尚未竣工的,要加快建设进度,科学缩短工期,确保今年年底前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
二、完善档案资料。各地要对“十一五”以来,所有国债资金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项目档案文书资料进行认真梳理、整理,查漏补缺。无论是未建、在建或已建成的项目,务必做到项目建设档案资料齐全、完整。一律建立项目档案,凡是与项目有关的资料都要装订成册。档案资料不完整的,必须补办相关的手续资料。
三、加强日常监管。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强化建设项目追踪问效、监督评估工作。按照河北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在全省人口计生系统继续做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工作的通知》(冀人口传〔2011〕6号)要求,要做好开展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评估工作,建立健全投资项目责任追究制度,各设区市于10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省人口计生委行财处和驻委纪检监察室报告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实施完成情况和全年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国家人口计生委将于今年10月或11月组织人员进行抽查。各地要做好充分准备,迎接国家人口计生委的检查。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