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保障房家庭因子女就学工作变动可申请换房
记者13日从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了解到,2015年公共保障房换房申请工作已经开始,从7月13日至8月7日,同类住房保障类型的在保家庭可以提出换房申请。
随着保障房数量增加和分布区域的扩大,部分保障家庭因特殊原因,逐渐出现调换居住位置的需求。为此,2014年4月石市住房局本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出发点出台通知,保障房家庭因子女就学工作变动等原因可申请换房。并同时明确了石市公共保障房房屋互换的原则、条件、程序等内容。
据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相关人士介绍,今年的换房申请工作仍然遵循自主自愿、自行协商、主动申请、责任自负、互不经济补偿的原则。同类住房保障类型的在保家庭,满足条件即可从7月13日起至8月7日,提出换房申请。
换房条件
1、具有住房保障资格,已签订《公共保障房租赁合同》,且在《合同》小区租住6个月以上。
2、具有换房意愿的保障家庭(以下简称换房家庭)的目标房源月市场租金,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的三分之一。
3、每个保障家庭每年只允许换房一次,且必须遵守公共保障房管理规定,并按时履行《合同》约定。
4、换房家庭租住房屋有配套地下室的,须同时调换。
5、换房家庭需提供工作单位变动、子女就学、大病及其他特殊情况等需要换房的相关证明材料。
换房程序
1、发布信息换房家庭可自行登录石房网站换房平台发布换房信息、或通过其他途径自行寻找换房对象,双方达成换房意向。
2、申领表格换房对象双方达到意向后,双方申请人到所租住的保障房小区服务大厅开具房屋租赁《诚信证明》,凭《诚信证明》、《公共保障租赁合同》及申请人身份证在服务大厅领取《公共保障房换房申请表》。
3、换房申请申请人到申请地所属区住房局提出申请,出具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公共保障房换房申请表》、《诚信证明》、《换房证明材料》等材料。《换房证明材料》是指因就业,就医,子女就学等原因需要换房的相关材料。因就业、就学原因换房的,证明材料要体现就业单位或就读学校名称、具体地址等。 (河北新闻网讯 燕赵都市报记者袁伟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