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突出四项重点强化“两节”期间食品安全

14.09.2015  12:38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节日期间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保定市突出四项重点,强化“两节”期间食品安全。

一是强化中秋节期间月饼市场专项执法检查。 针对中秋节期间月饼生产销售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组织实施月饼生产销售专项执法检查。督促月饼生产企业严格落实原辅料进厂查验记录制度、生产过程控制制度、月饼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同时加强突击检查和抽查,坚决防范和打击用陈旧原料或回收月饼生产加工月饼违法行为。对市场检查问题月饼,依法责令退市或强制退市,坚决防止问题月饼再次流入市场。

二是强化节日期间重点食品监督检查。 突出节日市场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的食品,突出肉制品、乳制品、酒类、饮料、糕点、食用油、民俗特产食品等重点品种,突出城乡接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码头等重点区域,突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食品展销会等重点场所,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整治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严把食品质量准入关。同时,在巩固和扩大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行动成果的基础上,针对节日保健食品消费特点,以减肥、缓解体力疲劳等功能保健食品为重点,加强对批发市场、药店等场所的监督检查,继续深入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

三是强化节日期间重点环节监督检查。 结合农村食品市场、肉及肉制品、“地沟油”、水产品质量安全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对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检查。在生产环节,坚决打击和严厉查处使用回收原料生产食品、降低标准突击生产食品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在流通环节,切实加强对食品包装、标识、储存条件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特别是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在餐饮环节,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严禁餐饮服务单位加工制作来源不明的野蘑菇、野菜、野果等,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四是强化节日期间宣传及应急值守工作。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普法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诚信的责任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严格落实节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值班纪律,密切关注舆情动态,细化应急值守,做好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