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商贸流通发展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征集公告

09.01.2017  16:38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战略部署,推动我省经济结构调整,拉动城乡消费,吸纳社会就业,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我省商贸流通流域。根据《河北省商贸流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河北省商贸流通发展引导基金征集参股子基金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商贸流通发展引导基金基本情况
  河北省商贸流通发展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商贸流通基金”)是指由省政府出资设立,采用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专项投资于河北省商贸流通领域项目的政策性基金。商贸流通基金实行投资决策与管理相分离的管理体制,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进行投资运作。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河北省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农产品流通体系、商贸物流领域、电子商务等项目。 
  受河北省商务厅委托,商贸流通基金由河北省冀财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财基金公司”)负责具体实施运作。
  二、申请条件
  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基金管理机构或投资企业可以作为申请者,向冀财基金公司申请设立子基金,也可申请对现有股权投资基金进行增资。多家投资机构拟共同发起设立子基金的,应推举一家机构作为申请者。申请机构的具体条件参见《河北省商贸流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三、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提交申请。具体申报材料等有关要求详见《河北省商贸流通发展引导基金申请指南》。
  (请登录公司网站http://www.jicaifund.com下载)
  四、注意事项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申请者即可向河北省冀财基金公司提交申请资料,同时承诺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对于以虚假材料骗取政府投资基金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2、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31日。
  联系人:王汉琦  0311-66651740  15933113087
      张 迪  0311-66651741  15530179160
  邮  箱:[email protected]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85号4楼
  邮  编:050000         
  特此公告

        河北省冀财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