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督导核查 双管齐下

14.08.2014  12:36

  8月13日,省督导组前往南堡开发区、丰润区,对唐山三友远达纤维有限公司、唐山市永兴铝型材有限公司落实关于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一、督查企业情况
  (一)唐山三友远达纤维有限公司
  唐山三友远达纤维有限公司隶属于唐山三友集团兴达化纤有限公司,目前员工2200人,设有专门的安全部,配备6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年产30万吨纤维素纤维,2013年销售额30亿元。经现场核查,该企业虽不涉粉尘易爆,但喂粕、精开等工序属于防火区域,且该企业大量使用具有易燃易爆特性的危险化学品二硫化碳,二硫化碳库区构成重大危险源。经省督导组检查发现:
  1、原液车间三层喂粕工序属火灾危险区域,未设置明显“严禁烟火”标识,且电缆桥架未加盖封闭;
  2、原液车间三层浆粕吊装工序起重设备未设置吨位标识;
  3、原液车间二层浸渍桶管道出口未设置物料标识;
  4、原液车间浸渍桶、纳滤储罐等未设置设备标牌;
  5、原液车间各层安全出口处未设置应急照明;
  6、磺化工序使用二硫化碳,但现场未设置关于二硫化碳的危险化学品警示标志,不符合AQ3047-2013要求;
  7、磺化工序操作员工未按规定穿戴防静电工作鞋;
  8、纺练车间精开机二层风机平台处有积尘,未及时清扫;
  9、纺练车间浴酸工序次氯酸纳储罐周围未设置防护堤;
  10、二硫化碳库区(属重大危险源)管道间内二硫化碳气体监测报警装置2号、5号气体探头损坏,监控室内一台手持检测报警仪损坏;
  11、二硫化碳卸车岗位处未采用快接接头方式卸料。
  (二) 唐山市永兴铝型材有限公司
  该公司位于唐山市丰润区,始建于2007年,占地50亩,现有员工288人,设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名,兼职安全员8人,年生产铝型材(装饰型材)能力为1000吨。经现场确认无涉尘生产车间,但通过对该公司现场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1、未按规定建立《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2、无2014年防雷检测报告,电气临时线路无申批许可记录。
  3、无2014年职业病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未按安监总局171号文件规定建立职业卫生档案。
  4、燃气管道法兰盘未设置静电跨接和流向标识。
  5、配电室窗户无防护网,未设置应急照明,未按规定配置灭火器,现场未见安全操作工具。
  6、氧化车间外饮水用小锅炉气体检测探头未连接至报警装置。
  7、酸罐区未设置事故槽,现场未设置喷淋洗眼装置;平台不符合规范要求,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二、所督查企业处理情况
  在现场检查前,督导组专门就各区关于加强铝镁机加工等涉粉尘爆炸危险企业安全大检查活动的安排部署工作向企业负责人进行了解。现场检查结束后,省督导组立即与企业交换意见,提出: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虽不涉及粉尘爆炸风险,但经督导检查,2家企业现场均发现大量安全隐患和问题。因此,一是企业必须深刻吸取江苏省“8·2”事故,警钟长鸣,把别人事故当成自己事故来对待,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意识。二是要立即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对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相关规范标准和法律规定,依法依规逐项整改,并及时将落实情况向区、市安监部门汇报。三是深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各企业要举一反三,立即对全厂区进行隐患排查,严格执行“五落实”要求,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确保不安全不生产。
  省督导组分别要求丰润区安监局、唐山市安监局,一是立即督促企业就本次督导相关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以此次督导为契机,深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对其他虽不涉及粉尘爆炸风险但仍具有易燃易爆风险的场所,强化安全管理,防范事故,确保安全。二是按照昨日“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国视频动员会上国家总局及省、市安排,不等、不靠,立即着手督查、指导、帮扶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必要时采取聘用专家购买服务的方式。要及时将相关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汇报给政府,确保底数清楚,隐患整改。
  经省督导组与唐山市安监局、丰南区安监局研究决定,由唐山市安监局负责对上述2家公司立即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指导、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并及时上报整改结果。

   三、举报核查汇报
  按照刘宝玲局长在《关于“张晓月强占基本农田、非法建设油库、私藏近千吨劣质柴油,存在巨大安全隐患,涉嫌严重违法犯罪的举报信(第二次)》上的批示,2014年8月9日,在完成涉粉尘企业督导工作后,省督导组会同唐山市局采用直奔现场方式,立即直奔被举报点进行了突击核查。在到达丰润区后,方通知区安监局,在监管二科王永强、石各庄镇安监站张春友带领下,直奔位于石各庄镇石各庄村的被举报点进行核查,因当日该村委会主要领导未在,取证材料无法盖章,今日下午督导工作结束后方拿到相关证明材料。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经对被举报人张晓跃询问,并查阅相关资料、勘查现场,对《关于张晓跃强占基本农田、非法建设油库、私藏近千吨劣质柴油,存在巨大安全隐患,涉嫌严重违法犯罪的举报信(第二次)》核查情况如下:
  1、“强占基本农田”情况。2010年11月8日,张晓跃和石各庄村委会签订了租赁协议书,租赁下石各庄村北信用社、电信局后的一块坑地。协议书中载明该地块:东西长68.5米,南北长45米,共计3082.5平米,4.62亩。经现场勘察,该地块位于村东北角,位置偏僻,原为村内废弃地。正南面紧邻信用社、邮局的废弃房屋,油罐距其该房屋约40米;正东面为空地;正西面紧邻村道,村道对面与停车场储油罐直线距离约150米为2家住户;正北面为坑地。租赁期限自2010年11月8日起至2030年11月8日,共计20年。故举报信中所述“强占基本农田”、“砍伐其上近百棵树木”与事实不符。
  2、“非法建设油库、私藏近千吨劣质柴油”情况。在签订租赁手续后,张晓跃于2012年向丰润区农牧局申请了“丰润区恺跃养殖场”项目,2012年4月21日丰润区农牧局作出了《关于对唐山市丰润区恺跃养殖场建设项目的批复》(丰农牧发 [2012]30号),批复原则上同意这个建设项目。
  随即张晓跃养殖了约300只肉羊,因位置偏僻,水源不足,2012年4月在养殖场东北角自东向西按序将8个约30立方的水罐埋入地下,用来储存牲畜饮用水。
  为增加收入,张晓跃自2012年起购进一辆罐车从事柴油运输,又分别于2013年4、5月份和今年6月份新购2辆罐车,此3辆罐车均办理了行车本,且有挂靠合同。
  因养殖效益不佳,张晓跃于2013年4月份停止了养殖活动。为解决3辆罐车停放问题,张晓跃将羊圈拆除,整理场地后用作专用停车场。将原有水罐改为油罐,专门用来存柴油供3辆罐车自用。且在西墙角处半埋到地下1个5立方水罐,专门存废机油。经询问张晓跃本人得知,因大车一直在外,且囤油资金负担较大,故储量不大,只是备用。督导组逐个对8个柴油罐的观察口进行了查看、拍照取证,发现自东向西第三个罐里大概有200公斤柴油,其他均为空罐。故举报信中所述”建设了一个面积达10000平方米左右的油库、内藏大型油罐数十个、柴油数量近千吨”与事实不符;但该停车场储存柴油行为未按规定取得商务部门许可。
  3、“非法经营”核实情况。经核实石各庄村委员会及与该被举报点相邻的唐山市丰润区振生加油站相关人员,并由两个被问询对象以单位分别出具了书证,均证明张晓跃无经营成品油行为,只从事运输业务。据此,举报信中所述“非法经营”与事实不符。
  4、唐山市安监局、丰润区商务局核查查封情况说明。6月17日唐山市安监局接举报信后,会同丰润区、石各庄镇安监站进行了现场核查,发现其中2个罐分别存有5吨、1吨柴油,另外1个罐清空,5个罐已注满水。经询问,该停车场无经营柴油行为。6月26日,唐山市安监局与举报人取得联系,将举报调查核实结果向举报人进行通报,举报人未提出异议。
  7月10日丰润区商务局前往该停车场,分别在8个柴油罐卸油口处粘贴了封条。
  5、核查结论及建议。举报信所述“强占基本农田、非法建设油库、私藏近千吨劣质柴油、存在巨大安全隐患,涉嫌严重违法犯罪”、“非法经营”内容与事实不符,但该停车场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擅自储存柴油行为属实,为非法储存柴油行为。丰润区商务局已将非法储存柴油的储罐进行查封。
  督导组建议以省安委办名义书面函至丰润区政府,一是督促其应按照相关规定由有关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依法彻底取缔该非法窝点。二是严格按照“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部署,举一反三,在全区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彻底的打非治违活动。三是丰润区将被举报点处理情况和打非治违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书面反馈至省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