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改革财政科技资金支持方式

11.05.2015  11:02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唐山市根据国务院深化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要求,在学习青岛、广州等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改革财政科技资金支持方式,在2015年财政科技资金预算中,采用“拨、投、贷、补、奖、买”等多种方式支持科技创新,明晰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提高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创新成果转化。

    “”,指无偿资助,主要支持公共和公益类科研项目等;“”,指风险投资,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股权融资;“”,指贷款贴息和风险补贴,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融资;“”,指后补助,主要对科技创新创业平台等进行后补助;“”,指奖励,主要对科技进步奖、科技创新优秀企业、科技创新拔尖人才等予以奖励;“”,指政府购买服务,主要对科技管理中的事务性工作向科技服务机构购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