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强调: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
6月6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会议,对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部署新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里,落到实处。
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传达了中央有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工作要求。在工作人员宣读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后,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郑重地在责任书上签名,并逐一将责任书递交给周强院长。
随后,中央纪委常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俞贵麟作了讲话,他充分肯定了最高人民法院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形式来落实主体责任的做法,充分肯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的措施和成效,并要求各级人民法院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狠抓落实,层层落实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全面推动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的成绩。
周强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完善反腐败体制机制,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落实好主体责任是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的必然要求。要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强化党组织在管党治党上的职责和义务,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周强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精神,把本部门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真正抓起来、管起来。要认真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着力防范选人用人中的腐败问题;要持之以恒深化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约法三章”,进一步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六难”“三案”问题,治理庸懒散奢现象,转变司法作风,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要不断强化对审判权运行的制约监督,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运用信息技术进行审判流程再造,全程留痕,让司法权运行全过程处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要把查处法院领导干部贪污受贿、权钱交易、失职渎职案件和审判执行人员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以案谋私案件作为查案工作的重点,严肃查处干警违纪违法,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周强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部署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党组主体责任的落实,务求实效。 要切实加强领导,及时分析研究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传导压力,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狠抓责任落实;要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加大党风廉政责任考核评价在干部选任工作中的权重;要强化责任追究,抓紧完善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对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实行“一案双查”的工作机制。
周强要求,各级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各庭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树立担当意识,增强忧患意识,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业务工作延伸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跟进到哪里;要切实做到敢抓敢管,敢于正视问题、勇于揭露矛盾,对干警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抓早抓小,防止“小毛病”发展成“大问题”;要身体力行当好表率,带头学习文件精神、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作出廉政承诺、带头执行铁规禁令、带头参加民主生活会、带头改进司法作风,为广大干警树立标杆、作出表率。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主持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在京院领导、中央纪委一室负责人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各部门廉政监察员、纪委书记参加会议。
编辑:张亚宁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4年6月7日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