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11名基层干部因截留扶贫款被处分

22.07.2017  12:33

  中新网邢台7月21日电 (张鹏翔 李铁锤)河北省邢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1日透露,邢台市11名基层党员干部,因截留扶贫款、向低保户收费等问题,被邢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分别处予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党内严重警告等处分。

  案件分别为:1.任县西固城乡时任团委书记兼路三村党支部书记颜少成骗取扶贫款问题。2013年,任县西固城乡时任团委书记兼路三村时任村党支部书记颜少成,利用协助政府发放扶贫款的职务便利,伪造扶贫户489户,骗取国家扶贫资金24万元占为己有。2017年2月,颜少成将24万元赃款退缴县人民法院。经研究决定,给予颜少成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2.柏乡县王家庄乡贾庄村时任党支部书记白中伏截留扶贫款问题。2011年,王家庄乡贾庄村时任党支部书记白中伏,截留2011年度养猪扶贫款1.6万元用于个人开支。在今年清理工作中,白中伏已将1.6万元扶贫款退还县财政部门。经研究决定,给予白中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内丘县南赛乡石流河村时任党支部书记刘羊群、村委会主任孙建中违规收取扶贫费用问题。2014年,内丘县南赛乡石流河村时任党支部书记刘羊群、村委会主任孙建中在养牛扶贫项目与农村新能源项目中先后违规向村民收取项目运作费用共计3.06万元用于村务支出。在今年清理工作中,刘羊群、孙建中已将3.06万元退还村民。经研究决定,给予刘羊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孙建中党内警告处分。

  4.新河县仁里乡南冯村党支部书记李明亮产业扶贫政策落实不力问题。2013年,仁里乡南冯村党支部书记李明亮,对产业扶贫政策落实不力,导致新河县连片开发蔬菜大棚项目原计划扶持180户贫困户,实际建设时仅涉及122户,使产业扶贫项目与部分贫困户产业需求脱节。经研究决定,给予李明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隆尧县莲子镇主任科员成晓玲、白家寨村党支部书记武立华、村委会主任赵井国对骗取扶贫资金失察问题。2016年,莲子镇白家寨村5户扶贫对象申报养羊扶贫项目资金,以借养的方式或以在他处寄养的名义通过验收,共套取扶贫项目资金1.5万元。时任包片领导成晓玲监管不到位,武立华、赵井国把关不严。经研究决定,给予成晓玲行政警告处分,给予武立华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赵井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南和县贾宋镇武装部长张立强对扶贫资金被冒领多领失察问题。2015年,南和县扶贫办在南里庄村开展苗木果树和养殖项目扶贫,该村8人存在冒领、多领扶贫资金问题。张立强主管扶贫工作,工作失察。经研究决定,给予张立强党内警告处分。

  7.巨鹿县张王疃乡闫家口村党支部书记胡金锁违规领取扶贫苗木问题。2015年,巨鹿县张王疃乡闫家口村党支部书记胡金锁在巨鹿县林果业扶贫项目中,将自己作为林果业扶贫对象上报,违规领取项目扶贫树苗390棵。经研究决定,给予胡金锁党内警告处分。

  8.威县侯贯镇大里庄村党支部书记李保卫向低保户违规收费问题。2014年,威县侯贯镇大里庄村党支部书记李保卫在为群众办理低保时,向三户群众每户收费200元,共计600元,其中210元用于饭费,剩余390元退回每户130元。经研究决定,给予李保卫党内警告处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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