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守“红线”享“红利”

08.08.2014  14:15
  因长期存在毁林开垦等问题,造成林地大量流失。侵占和开垦林地,表面上看是增加了耕地面积,实质上对农业自身的危害加重,引发农业生态功能破坏等一系列严重问题。2013年10月,吉林省启动了清收林地还林工程,计划利用3年时间将应清收的林地全部收回,5年时间将应还林的全部还林。
  林地清收还林涉及到林农关系和利益的重大调整。吉林省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市场等多种手段确保全省生态安全,同时大力引导农民发展苗木产业和林下经济,探索出一条生态美和林农富的双赢之路。
  2013年11月27日,清晨的一缕阳光,照射在永吉县北大湖镇桄子沟村。
  张有波在《停耕还林保证书》上签下名字后,透过窗户,向远处山林望去。
  停耕后来年地里种些啥?张有波已经想好了。紫叶稠李、金叶榆,这是苗木合作社给他推荐的,他已经参加了种植、嫁接培训。
  “合作社里南沟村的李秀霞,停耕还林种植绿化苗木,获利18万元,是原来种玉米收入的6倍呢。”张有波心里盘算着。
  像张有波所在的停耕还林改种苗木的合作社,北大湖镇有19家,每个合作社都由几十家或上百家农户组成。在这里,农民打消了停耕还林后生活难以保障的顾虑,纷纷谋划起致富之路。
  还生态美景,奔发家富路。
  青山绿水间,一条双赢之路正在通向远方。
   改变 从正视现状到破解难题
  80万公顷!这是全省被改变用途的林地面积。
  林地的流失和森林面积的减少,导致森林生态功能降低,造成泥石流暴发、洪涝灾害频繁,直接威胁到生态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大量的毁林开垦,导致黑土流失日益严重,耕地营养减少,地力下降;
  东部山区特大水灾频发,对人们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给生产生活造成巨大损失……
  多年来,吉林省林地被改变用途的问题突出,严重影响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
  面对残酷的现实,清收还林刻不容缓。任何改革都要触动利益。
  这其中,一个群体受影响最大——靠耕地吃饭的农民。在吉林省,有不少依靠非法占用林地进行农耕获取收入的农民。
  “把二十几年从树林里、山边上开垦出来的地再还给山林,心里肯定舍不得啊!”舒兰市环城街道双龙村村民吕洪海,道出了多数农民不想停耕的原因。虽然知道毁林种地不对,但吕洪海也有自己的无奈:“农作物产量不高,收入也低,就想扩大种植面积,自然会占用村地。”
  经过近一年的努力,全省已查清被改变用途的林地面积59万公顷,清理收回林地面积32万公顷,今年春季还林面积12.3万公顷,林地清收初显成效。
  这是怎样做到的呢?
   探索 生态美与林农富双赢
  在柳河县的复新村,村民倪学森正在坡地上劳动。
  “2010年,我把侵占的200亩林地停耕还林,在政府部门指导下种上了红松、云杉、榛树,建起了山地苗圃,收入是以前的好几倍,生态环境也明显好了。”
  看着精心种植的山地苗圃,倪学森内心充满喜悦。
  以前在山坡上种玉米,一年收入4万元。林业部门指导停耕地种绿化苗木,建山地苗圃。用他的话说,现在算算收益吓一跳,等到云杉苗能卖了,大榛子也结果了,一年最少100万元的收入。原来种山坡地破坏了环境,造成水土流失,这里一刮风就都是土面子,下雨就冲出沟,沟里全是淤泥。还林这几年,灰土少了,下雨也不出沟了。
  复新,是吉林省林地清收初见成效的一个缩影,是农民分享“生态红利”的生动样本。
  发展山地苗圃,用苗木产业良好的经济前景调动农民退耕还林的积极性,是吉林省为推进林地清收寻找到的一条互利双赢之路。
  做通农民的思想工作,是林地清收的第一步。
  “拒绝还林的农民都是被眼前的、短期的利益所蒙蔽,对还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了解,把还林的政策讲明白,农民还是很乐意还林的。”舒兰市林业局副局长李春生颇有信心。
  各地都下了很大功夫:利用短信平台编发短信,举办林地清收技术培训班,帮农民算法律帐、生态帐和经济账……
  认清了道理的农民,纷纷开始付诸行动。
  梨树县孟家岭镇苏家村农民钟立阳,原本侵占了1.5公顷的林地,种了玉米。今年春季,他将占的林地全部停耕,种了3000多株大果榛子苗。
  “政府给了每亩300元的还林补助,够买苗木了。到第四年结果时,预计会有四五万元的年收入,以后收入还会逐年增长。现在还了林,环境好了,还有不错的收入,对未来也很有信心。”钟立阳说。
   远望 多业并举的持久动力
  变“绿水青山”为“金山银山”,让山林周边的农民富起来,农民们才会自发地“护绿”、“增绿”。
  林下经济投入少、见效快、易操作、潜力大。为此吉林省设立了林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林下经济发展的扶持力度,重点支持红松果林、榛子、核桃、葡萄等特色经济林,以及中药材和山野菜种植、林下经济动物养殖等多个项目。
  一系列惠民政策,让林下经济在林地上“火”了起来。
  ——通过“公司+农户”模式,桦甸市桦树村与山东省巨野县春源实业有限公司合作,发展植桑养蚕项目,目前已成立春新蚕业家庭农场等6个村社农场,还林面积120公顷,带动农户370户;
  ——通化市朝阳林场职工周成江依托林地资源发展起“森林猪”特色养殖业;
  ——舒兰市农富村村民宋兴刚等成立经济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利用30公顷林地发展大榛子项目,预期产值225万元。
  “林地清收是一项见效慢、周期长的复杂工作,必须把山的潜力充分挖掘出来,把林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大力发展林下经济,这对开辟农民增收渠道、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具有重要的意义。”通化县林业局局长戚秀海对林下经济的发展前景十分看好。
  据测算,农民用停耕还林地种植经济林树种,虽然三年内收益不明显,但三四年后,桑蚕、月见草等经济作物收益大约是玉米收入的3-4倍;榛子、果树、北冰葡萄等经济作物收益是玉米收入的5-6倍;绿化苗木收益是玉米收入的7-8倍。
  柳河镇镇长修笠深有感触地说:“用林地种庄稼,得的是眼前小利,毁的是长远;生态保护好了,收入比以前多了,日子一天比一天好,这才是大账。”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全省清收林地工程旨在巩固“生态红线”,这无疑是林农获得“生态红利”最持久的生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