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新闻公报(全文)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五次会议7月9日至10日在俄罗斯乌法举行。会议发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新闻公报》。公报全文如下: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新闻公报
(2015年7月9日至10日,乌法)
2015年7月9日至10日,上海合作组织(以下简称上合组织或本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在乌法举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纳扎尔巴耶夫、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阿坦巴耶夫、俄罗斯联邦总统普京、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统拉赫蒙、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卡里莫夫出席会议。
会议由俄罗斯联邦总统普京主持。
上合组织秘书长梅津采夫、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以下简称地区反恐怖机构)执行委员会主任张新枫列席会议。
上合组织观察员国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总统加尼、印度共和国总理莫迪、蒙古国总统额勒贝格道尔吉、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总理谢里夫、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副外长拉希姆普尔与会并发言。
联合国副秘书长费尔特曼、独联体执行委员会主席列别捷夫、集体安全条约组织秘书长博尔久扎、东南亚国家联盟秘书长黎良明和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秘书处执行主任宫建伟出席会议。
元首们在相互信任、富有建设性的气氛中讨论了上合组织发展现状和前景,包括2014年杜尚别峰会决议的落实情况,强调上合组织正在全球政治经济复杂演变、世界格局多极化成为主要趋势的背景下发展。
元首们认为,在建立公正、开放和平等的国际秩序以保障所有国家可靠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进程中加强上合组织作用十分重要。为此,元首们通过了《上合组织至2025年发展战略》,确定了本组织深化政治、安全、经济和人文领域合作的主要方向。峰会签署的乌法宣言反映了上合组织实际工作的首要任务。
元首们就上合组织域内局势,以及阿富汗、西亚北非地区形势、乌克兰等国际和地区迫切问题深入交换意见。上合组织成员国愿为维护地区和国际安全稳定加强多边合作。
元首们通过了《关于世界反法西斯战争暨第二次世界大战胜利70周年的声明》,对为使世界免遭奴役和毁灭蒙受重大牺牲和物质损失的人们深表感谢,重申愿在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基础上,与国际社会全面加强合作,共同建立国际关系的有效模式,高度评价在各国举行的隆重庆祝伟大卫国战争胜利70周年的活动,重申愿积极参加2015年9月在中国举行的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
元首们基于上合组织开放性原则,作出了关于启动接收印度共和国、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加入上合组织程序以及给予白俄罗斯共和国观察员地位,给予阿塞拜疆共和国、亚美尼亚共和国、柬埔寨王国和尼泊尔联邦民主共和国对话伙伴地位的决议。
元首们强调,将继续深化同观察员国和对话伙伴在共同应对新威胁、新挑战,发展经贸关系和人文交流等问题上的合作。
元首们积极评价伊朗希成为上合组织成员的愿望,希望伊朗核问题的全面解决将促进伊朗深化同上合组织合作,并为根据既定标准研究伊朗加入上合组织问题创造条件。
成员国认为,《中亚无核武器区条约》议定书尽快对各方生效,是对维护地区安全和加强全球核不扩散体系的重大贡献。
元首们赞成上合组织同包括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独联体、集安条约组织、东盟、亚信在内的国际和地区组织发展合作。
元首们认为,继续推动联合国会员国共同参与制定《信息安全国际行为准则》十分重要。新版《信息安全国际行为准则》已于2015年1月以上合组织成员国名义作为联合国正式文件散发。
元首们强调,必须加大合作力度,打击恐怖主义、军火走私、人口贩运,防范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分裂主义分子在上合组织成员国之间潜入潜出。为此,责成成员国主管部门加强情报信息交流和执法安全合作,研究落实《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边防合作协定》和《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2016年至2018年合作纲要》。
元首们对落实《2011-2016年上合组织成员国禁毒战略》取得的成果感到满意,责成着手制定《2017-2022年上合组织成员国禁毒战略》草案。为加强对非法贩运麻醉药品、精神药物、易制毒化学品打击力度,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通过了关于应对毒品问题的声明。
元首们强调,必须共同努力应对传统与非传统安全挑战与威胁,加强对话合作,维护综合安全,特别是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非法贩运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及易制毒化学品、跨国有组织犯罪,加强国际信息安全,应对突发事件。
元首们支持进一步加强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在打击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和分裂主义方面的工作。
元首们指出,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泛滥,以及各种恐怖组织合流对国际安全的威胁和挑战尤为突出,支持国际社会根据联合国安理会决议加强打击恐怖组织。
元首们认为,共同努力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在高技术领域开展合作,完善交通物流、信息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十分重要。
元首们认为,应继续为建立上合组织开发银行和发展基金(专门账户)开展工作,以促进地区经贸投资合作,并加快2014年9月12日在杜尚别签署的《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协定》生效程序。
元首们重申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倡议,认为上合组织成员国相关主管部门之间开展磋商和信息交流十分重要。
元首们认为,应制定具体措施促进工业、能源、交通、通信、科学、农业、创新领域的多边合作,吸收实业家委员会、银行联合体参与这项工作。
元首们支持继续深化文化、科技、卫生、教育、旅游、体育等领域合作,巩固上合组织地区睦邻友好、相互尊重和富有成效的合作。
元首们听取并通过了上合组织秘书长关于上合组织秘书处过去一年工作的报告和地区反恐怖机构理事会关于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2014年工作的报告。上述报告表明,上合组织常设机构为加强本组织框架下相互协调与务实合作作出了重要贡献。
元首们通过了关于任命拉·库·阿利莫夫(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为上合组织秘书长、叶·谢·瑟索耶夫(俄罗斯联邦)为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执行委员会主任的决议,任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元首们高度评价俄罗斯联邦担任上合组织主席国取得的成果和组织工作水平。在此期间举行了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会议(阿斯塔纳,2014年12月14日至15日)、司法部长会议(符拉迪沃斯托克,2014年9月18至19日)、总检察长会议(塔什干,2014年10月7日至8日)、教育部长会议(巴尔瑙尔,2014年10月8日)、农业部长会议(莫斯科,2014年10月9日)、经贸部长会议(阿斯塔纳,2014年11月19日)、上合组织论坛(汉特-曼西斯克,2015年3月10日至11日)、旅游部门领导人会议(莫斯科,2015年3月25日)、地区反恐怖机构理事会会议(杜尚别,2014年9月19日;塔什干,2015年4月10日)、安全会议秘书会议(莫斯科,2015年4月14日)、卫生防疫部门领导人会议(莫斯科,2015年4月17日)、文化部长会议(莫斯科,2015年4月20日)、禁毒部门领导人会议(莫斯科,2015年4月21日)、交通部长会议(乌法,2015年5月15日)、外长理事会会议(莫斯科,2015年6月3日)、公安和内务部长会议(杜尚别,2015年6月4日至5日)、国防部长会议(圣彼得堡,2015年6月29日至30日)、卫生部长会议(圣彼得堡,2015年7月7日)及其他各级别活动。
元首们高度评价俄罗斯联邦作为上合组织主席国所做工作,对俄方在乌法峰会期间给予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
上合组织下任主席国将由乌兹别克斯坦担任。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下次会议将于2016年在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塔什干市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