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严”控烟:凡是有屋顶的地方都不能抽烟
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北京市控烟条例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4月12日,记者在条例实施倒计时50天宣传活动上了解到,届时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将走上街头,开展控烟执法。此外,“无烟北京”微信公众号4月11日正式上线,市民可通过微信举报违法吸烟行为;三种备选的劝阻吸烟手势也欢迎市民投票评选。(《京华时报》4月13日)
三种备选劝阻吸烟的手势分别代表三种含义:我介意,请停止,不可以。无论采用哪种,手势毕竟只是手势,劝阻吸烟需要立场,更需要效果。如果对方在公共场所吸烟,不听劝阻怎么办?据介绍,市民可通过统一举报电话12320、“无烟北京”微信公共账号投诉举报。对于多次被举报的场所,相关部门可到现场取证处理。对不听劝阻的个人,最高可罚款200元。
近年各地纷纷出台控烟条例或禁烟暂行规定,尽管配有罚则,但执行效果并不尽如人意,有的地方几年没有处罚过一个人。原因很多,比如取证难,再比如执法主体不够明确、人员紧张,甚至包括执法者怕麻烦等情况。此外,还屡屡出现拒绝受罚的情形,由于缺少专门控烟队伍天天上街巡查,就算是抓到违规抽烟者,罚款执行起来也难。有业内人士感叹:“有的人吸烟了,等你人来,他烟头已经掐灭了;还有的客人在抽烟,服务员说老板不在,就是不给钱……”确有一些经营场所出于利益驱动,不愿劝阻消费者吸烟。
此次,北京出台的控烟法规,被称为“史上最严”,体现在“凡是有屋顶的地方都不能抽烟”,除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之外,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场所、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体育场、儿童医院等场所的室外区域均为禁止吸烟区域。甚至被冠以“目前国内与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最为接轨的一部地方性法规”。但是,最严法规要落到实处,仍需要执法有力。
我国香港地区关于控烟的做法值得借鉴:
一是处罚金额高。按照香港的《定额罚款(吸烟罪行)条例》,在指定为禁止吸烟区的区域内或在公共交通工具内吸烟,罚款1500港元。
二是欢迎举报。吸烟时间短,“难取证”的问题在全世界都存在,市民举报就凸显了作用,据报道,在2012年,香港的控烟督察共收到约1.8万宗有关吸烟的投诉。所有违例吸烟投诉,控烟办公室都会根据既定程序跟进,向投诉人了解详情,例如违例吸烟的时间和地点,针对投诉内容还考虑日后于个别时段到有关地方进行突击巡查。
三是加强巡查。控烟督察的巡查时间除一般办公时间外,也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及公众假期、晚间和凌晨时分。对于违例吸烟情况较为严重的公众场所,控烟办公室会重点打击,作出更频密的巡查。这些做法并不难参照,如果内地执法部门择其优点,落地执行,势必能发挥良效。
这些年,一些法律法规或公共政策出台,舆论总不忘冠以“史上最严”的前缀。评价法规、政策是不是“史上最严”,不能光看条款,而是更多体现在执行上。有了钢牙利齿,会不会张嘴?张嘴了,会不会咬下去?如果“史上最严”的控烟法规执行到位,真正成为撒手锏,无疑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