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

03.06.2017  09:31

  6月2日讯(记者张俊琴)今天,省政府新闻办发布《2016年河北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2016年全省环境质量保持了持续改善的态势,11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优于Ⅱ级的优良天数平均为207天,在可比的179个地表水监测点位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58.66%,全省辐射环境质量总体情况良好。

  空气质量总体改善。2016年,全省11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优于Ⅱ级的优良天数平均为207天,占全年总天数的56.6%,与上年相比增加了17天。重度污染以上天数平均为33天,占全年总天数的9.0%,与上年相比减少了3天。

  全省11个设区市中,张家口、承德和秦皇岛三个设区市的优良天数在270天以上,其余各设区市全年优良天数在130-208天之间。全省143个县(市、区)空气质量较上年度改善幅度最大的10个县(市、区)分别是武安市、永年区、磁县、徐水区、大名县、峰峰矿区、馆陶县、魏县、沙河市、清苑区。

  超标天数中,以PM2.5和PM10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居多,颗粒物仍然是我省的主要污染物。2016年,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70μg/m3,较2015年下降了9.1%;全省PM10平均浓度为123μg/m3,较2015年下降了9.6%。

  省环境保护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杨智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大气环境的持续改善得益于我省的科学治霾、协同治霾、铁腕治霾。在狠抓压能、减煤、治企、降尘、控车、增绿等重点工作基础上,启动实施散煤、焦化行业、露天矿山、道路车辆四项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全省减少煤炭消费500万吨,共淘汰改造燃煤锅炉12919台、21863蒸吨,压减焦炭产能1279万吨,关闭矿山330座,淘汰老旧车辆26万辆,全省4000万千瓦发电机组实现超低排放。同时,制定出台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突出“1+2”、“2+4”和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污染治理,启动保定、廊坊18个县(市、区)“禁煤区”建设,完成“气代煤”和“电代煤”改造31.87万户。

  水环境质量有所好转。2016年,环保部对全国地表水国省控监测点位进行了调整,我省由原来的203个点位调整为216个点位,其中河流监测点位174个,湖库淀监测点位42个。在可比的179个点位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58.66%,Ⅳ类水质断面占10.05%,Ⅴ类水质断面占8.38%,劣Ⅴ类水质断面占22.91%。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总磷。与2015年相比,达到或好于Ⅲ类的水质断面比例提高2.79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降低1.67个百分点。

  声环境质量方面,2016年,全省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值比去年有所升高。承德市、保定市和秦皇岛市为一般,沧州市为好,其他7个设区市区域声环境均为较好。影响面广的噪声源是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两者之和占了87.60%。2016年,全省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值是54.4dB(A),比去年升高了0.4dB(A)。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分布在49.9-60.0dB(A)之间,承德市、保定市和秦皇岛市为一般,沧州市为好,其他7个设区市区域声环境均为较好。

  辐射环境质量总体情况良好。监测结果表明,我省大气、水体、土壤等介质中的放射性核素浓度处于正常水平,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与往年相比无明显变化,电磁辐射水平保持稳定。

  生态系统状况方面,2016年,全省11个设区市按生态环境状况划分为良和一般两个等级。承德、秦皇岛的生态环境状况为良,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25.2%;其余9个城市生态环境状况为一般,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74.8%。